美國萊特案誤拔槍女警被判兩項過失殺人罪成立

中新社紐約12月23日電 當地時間23日,美國明尼蘇達州萊特案中誤拔槍的前警察金伯利·波特(Kimberly Potter),在亨內平縣法院被判一級過失殺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兩項罪名成立。波特被當庭收押。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當天,該案12人陪審團員達成一致意見,亨內平縣法官雷吉娜·朱(Regina Chu)宣讀裁決。陪審團裁決稱,波特面臨的兩項指控罪名全部成立,包括一級過失殺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

報道稱,這是陪審團經過近3周的法庭審理、聽取33名證人的證詞、進行25個多小時的審議後,最終裁定出的結果。與此前出庭作證時的激動情緒不同,波特在聽取裁決時表情鎮定。她的律師提出了10萬美元的保釋申請,但遭到法官拒絕。隨後,波特被戴上手銬收押。

今年4月11日,明尼蘇達州布魯克林中心市20歲的非洲裔男子丹特·萊特(Daunte Wright)因交通違章被警方攔下,警方在確認了萊特的身份後發現一項未執行的逮捕令。當警察試圖逮捕萊特時,他卻重新回到車上。此時,波特拔出手槍將萊特擊中,萊特後來身亡。據警方事後公佈的執法錄像顯示,她原本想使用的是電擊槍,卻誤拔手槍射中了萊特。

當地媒體《明星論壇報》説,該案的量刑階段將於明年2月開始。根據明尼蘇達州的量刑指南,49歲的前女警波特恐將面臨7年左右的監禁,但檢方表示一級過失殺人罪的最高刑罰是15年監禁,他們會要求對波特處以更長的刑期。

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長凱斯·埃裏森(Keith Ellison)在當天的記者會上稱,如果沒有這一悲劇的發生,作為父親的20歲的萊特將享受他的幸福人生。這次審判再次説明,沒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即使涉事方是警察,我們也會極力追求正義。

《華盛頓郵報》説,萊特案發生時,恰逢弗洛伊德案的審理正在進行中。這兩起案件都涉及白人警察在執法時致人死亡,引發了全美對“白人特權”以及種族不平等問題的討論。然而,案件審理並不能真正實現正義,充其量只是完成追責。警察犯下致命錯誤,本該贖罪。(完)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33 字。

轉載請註明: 美國萊特案誤拔槍女警被判兩項過失殺人罪成立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