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職工注意!這種情況可能被解聘!
年底了
你的年度考核完成了嗎?
事業單位職工需注意,年度考核除了能客觀評價你一年的工作成績外,也跟晉升、工資、獎金掛鈎。那些連續考核不合格的職工,可能還會被單位解聘或辭退!
1995年出台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按照有關規定晉升工資檔次和發給獎金。
(二)職員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三)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續聘的資格。
(四)工人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師的優先資格。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年終獎金,並予以批評教育。
(二)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三)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另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開展定期獎勵,一般以年度或者聘(任)期為週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獎勵具體時間由獎勵決定單位根據行業實際、工作特點等確定,可以結合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等工作進行。
也就是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不是“走走過場”,而是跟你的晉升、職位、獎勵密切相關。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多地已經出台規定,明確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工作人員崗位、晉升薪級和發放績效工資以及實施懲處、培訓、續聘、解聘的依據。
原文標題:事業單位職工注意!年底出現這種情況或會被解聘!
來源 | 工人日報
來源:吉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