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英國早期到處發展殖民地,卻不怕形成“諸侯割據”?

自古以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就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一旦地方勢力過大,而中央的經濟、軍事、人口資源等硬實力不如諸侯國後,那麼地方的割據甚至是反叛將成為必然,比如八王之亂、七國之亂、唐朝藩鎮割據都是地方勢力膨脹所導致的。那麼作為歷史上最大的帝國—大英帝國,它是如何維持自己的殖民統治,而不擔心殖民地總督擁兵自重呢?

英國國王

咱先説結論吧,英國的殖民地後期就是以割據方式存在的,最後正是因為英國無力維持對殖民地的控制,才導致英國殖民地體系瓦解。英國的殖民歷史始於16世紀,在看到西班牙、葡萄牙兩國殖民海外獲取鉅額財富後,心癢難耐的英國也打起了殖民發家致富的主意。不過當時的英國還是一個經濟落後的農業國,根本沒有辦法學習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方式:國家出錢派遣人員到海外遠征和殖民。那怎麼辦呢?英國國王靈機一動,以頒發“皇家特許狀”的方式,吸引國民到海外開拓殖民地,許諾他們如果能生存下來,就可以在自己建立的殖民地上擁有種種開發、管理和貿易壟斷特權等,簡單來説就是:誰開發,誰擁有!如果你是一個窮二白的平民,你只要擁有了這張特許狀,當你遠征海外發現了新土地,你就可以宣佈自己是這塊土地的擁有者,土地上面所有的金礦、銀礦等資源幾乎都屬於你,這種一夜暴富的方式吸引了無數做黃金夢的商人、冒險家奔向海外尋寶探險。

皇家特許狀

1606 年,第一批來自倫敦的 21名商人從國王那裏取得北美洲的殖民皇家特許狀後,立刻成立弗吉尼亞公司,並集資運送了幾百名移民到北美洲,建立了大英帝國第一個永久殖民地,此後英國的海外殖民地一個接一個的出現,最後形成了龐大的大英帝國。

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殖民方式,英國的殖民地在法律地位上是英王分封的 “自由索克領” , 而非國王“直接佔有”的土地。根據這種書文表述,這些殖民地和英國本土一樣,都是英王的下轄領地,也就是説在法律上,殖民地和英國本土的地位是平等的,而非上下級關係。所以根據特許狀而建立的殖民地, 乃是英國統治的土地,而非英國統治其他民族的被征服地。因此這些殖民地都會盡可能完整地將英國本土的社會結構、政治體制和法律體系移植過去,按照英國政府自身的模式和功能來設計和建立各殖民地政府,像早期的美國和加拿大等殖民地就是例子。這也是為何英國在殖民地不會像西班牙和葡萄牙那樣直接殺燒搶奪為主,而是以較為温柔的貿易方式進行資源和經濟掠奪。

英國之所以會選擇這種方式殖民,這是因為在英國邁向帝國的初期,就有像培根、哈林頓、彌爾頓這些英國思想家擔心國家的擴展將需要一支龐大的常備軍隊和官僚隊伍去管理延伸的領土,可如果被征服的領土時常對抗中央,那就得不償失,甚至可以威脅到英國本土,所以他們鼓吹一個新帝國必須是一個較鬆散的帝國,只要帝國中心只要保持某種領導權就行,這個帝國的基石則是海上貿易與自由,而非征服與控制。中心與邊緣之間則是一種平等的合作關係,而非以征服和控制為目的。

大英帝國版圖

在早期的時候,派遣過去這些殖民地的總督之所以沒有反叛的心理在於他們還當自己是“英國人”,在殖民地開括的時候,這些殖民者經常需要本土的幫助,比如需要本土提供的槍支彈藥來壓制可能存在的暴動因素等,而且英政府除了有工資發給他們外,還會有各種津貼,比如馬克思在一篇文章中就提到英國駐印度總督的薪資是125000美元,各種津貼加起來還要超過工資,也就是説英屬印度總督年收入保底25萬美元,這要是拿到現代來對比那相當於是好幾百萬了,只要好好給英政府做事情,每年舒舒服服的拿上幾百萬對許多人來説誘惑十足。

印度總督與印度王公合影

不過這種現象只存在於外派過去的總督之中,但殖民地可不是總督一個人説了算的,而且在一些殖民地也有不少為本地人,同時由本地人組成的參事會相當於英國本土的樞密院和議會貴族院。由於地理阻隔減損了英國對殖民地的控制效力,加上殖民地的自治能力不斷增強,從而使得殖民地的離心力越來越高。

另一方面,既然殖民地是英國人建立和統治的海外領地, 那麼殖民地英裔居民自然就是英國國民,而非受異族統治的 “二等臣民” 。他們和英國本土居民享有同樣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這在特許狀中也有明確的規定,如1632 年的馬里蘭特許狀用一大段文字特意説明:移居馬里蘭的英國人及其子女、 及那裏出生或將來出生的人,皆為英國的 “土生居民和忠 實臣民” , 他們應和英國本土出生的臣民得到同樣的待遇和尊重, 同樣享有英國本土臣民的全部特權、公民權和自由權 。不僅英裔居民在理論上擁有和英國本土居民平等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即使是進入殖民地的非英裔移民 , 也可以成為英國國民。1740 年英國議會首次制定了殖民地的入籍法, 允許在英國境外出生的人經過一定的程序而歸化為臣民。

英國的殖民掠奪

不過這種“眾生平等”的概念終究只是一紙空文。英國本土的人可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殖民地的人就是比本土的人低一等,殖民地就是母國的臣屬,,應當無條件地服從母國的意志,為母國的利益服務。當北美殖民地反英情緒高漲以後,英國社會充斥着這麼一種聲音:“要好好教訓這些不懂感恩的下等人”

隨着殖民地的發展,那些去到殖民地的英國本土人在紮根幾代後,後代對於英國本土的感情自然不如先祖那般有歸屬感。更不巧的是,自從“七年戰爭”之後,英國加緊了對殖民地的經濟剝削。1763年“七年戰爭”結束時,英國的國債達到1.35億英鎊,同時單單是北美的防務每年就得支出400萬英鎊,為了擺脱這種經濟困境,英國政府自然不可能苦了自己本土,於是把目光放在了殖民地上。比如在北美殖民地,1764年4月英國議會就通過了《糖税法案》,規定凡北美殖民地進口的糖必須繳納每加侖3便士的海關税,這就更加激起了殖民地的不滿。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還有必要接受那個數千英里之外的島國的統治,開始引起他們的思考。

七年戰爭

殖民地以往由於需要英國的保護,對英國限制其商業貿易的《海上貿易條例》只能默默接受,當做是保護費。但隨着英國的崛起,在外部已經沒有國家敢挑戰英國的霸權,那殖民地就不需要擔心法國、德國這些國家過來攻打自己。18 世紀中期,瑞典學者彼得·卡爾姆在對北美進行考察以後就預言英屬殖民地將在30~50年內建立獨立的國家,因為能夠阻止其獨立的外部因素已經消除;在內部,由於殖民地的本土化日益加深,殖民地對於英國在經濟上的攫取自然日漸不滿,當這種情緒壓抑到極點後,殖民地就開始擺脱英國本土的控制,謀求獨立,像美國的獨立戰爭就是一個例子。

美國獨立戰爭

1902年,殖民事務大臣約瑟夫•張伯倫在殖民地會議上對各殖民地代表説:“我們的確需要你們的幫助。這個筋疲力盡的泰坦巨人同命運相搏鬥的那個天地太廣闊了。我們肩荷這個負擔已經有很多年。我們想,這是我們的孩子們應該幫助我們來支撐的時候了。”妄圖將所有英聯邦統一成為國家的張伯倫,他或許沒有意識到這種想法已經太遲了,各殖民地已經不再是英國任由擺佈的領地。

雅爾塔三巨頭

一戰之後,英國的霸權已經開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正是其當初的北美殖民地——美國。二戰之後,蘇美再次聯手對殖民地體系進行肢解,曾經輝煌的大英帝國最終淪為了附屬美國的二流國家,乃至丘吉爾在回憶錄裏這樣描述自己參加雅爾塔會議時的心情:“我的一邊坐着巨大的俄國熊,另一邊坐着巨大的北美野牛。中間坐着的是一頭可憐的英國小毛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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