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外打工乾的都是較為辛苦的活兒,在工作上發生工傷是常有的事兒。眾多周知,工傷是法律給予勞動者人身權益的一種保障,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意外傷害屬於工傷,用人單位是要支付醫療費的。但是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時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一旦出現工傷,就以合同為藉口來推脱責任,拒絕支付醫療費用,因此很多農民工面臨維權的困境。那麼入職時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老闆不賠償該怎麼辦?
遇到這種情況彆着急,建議大家這樣維權:
1)員工在工作中發生工傷後,首先要按照流程申請工傷認定,具體的賠償金額要等工傷等級鑑定後才能綜合評定。
2)如果工傷情節較為嚴重,病情穩定後出現殘疾或者影響員工勞動能力的,應該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3)員工入職應該立馬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即便是試用期內也是要簽訂合同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也不要着急,務必收集好一些能表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人的工作服,考勤表,工作證,工資條,加班表等等。
4)如果你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勞動關係證明,這種情況下只能先向相關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結果如果表明你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就可以進一步申請工傷認定。
5)工傷的危害程度不同補償金額也是不一樣的,根據員工的工傷等級進行補助。包含的主要的補償項目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護理費,伙食費,住院費,醫療補助費等等。
6)工傷認定成功但是用人單位仍然拒絕賠償的,勞動者可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以上就是勞動者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發生工傷,維權的一些流程,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朋友。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員工入職前一定要簽訂合法勞動合同,這樣以後維權才有保障,也避免了很多勞動糾紛。建議農民工朋友也要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有備無患。外出打工很辛苦,希望農民工朋友在努力賺錢的同時一定要把自身的安危放在首位,好好照顧自己才是對留守家鄉的親人最好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