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地管理,也要層層負責

人民網-人民日報

“釐清不同層級、部門、崗位之間的職責邊界,按照權責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責任清單,科學規範‘屬地管理’,防止層層向基層轉嫁責任。”中辦印發的《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為推動基層減負工作取得實效注入新動力。

屬地管理,通俗地説就是誰的轄區誰負責,有利於明確責任落實,確保各項決策部署在基層貫徹執行,也有利於強化源頭治理,推進問題解決在基層,矛盾化解在基層。可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以“屬地管理”為由,把自身應承擔的工作推給基層,一旦出現問題,統統由基層承擔責任。對此,基層不堪重負。

比如,有基層同志反映,“‘屬地管理’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裏裝。”有的鄉鎮一年簽訂的責任狀、任務書多達四五十份。再如,原本大家一起幹,現在只有自己幹,有些部門還理直氣壯催着幹。而面對很多工作任務,一些基層單位既無能力也無權力,根本擔不起、扛不住。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是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相關地方和部門如果層層向基層轉嫁責任,看似層層壓實責任,實則層層不負責任;看似工作有了着落,結果往往是影響了工作進展。這是一種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並且,承接上級轉嫁的責任多了,自然擠佔了基層幹部的時間、精力,加重了工作負擔,甚至影響到基層本職工作。倘若因此被約談、問責甚至處分,更會涼了基層幹部的心。還有些基層幹部產生麻木心態,問責的嚴肅性也就打了折扣。

因此,問責只是管理手段之一,層層負責才是幹事創業的應有態度,才能真正為基層減負。當前,各級黨委政府應根據中辦《通知》要求,加強制度建設,明確職責分工,擰緊責任鏈條。對於確需下放到基層的工作,要嚴格按照制度、程序審核把關,既要明確責任也要下放權力。隨意轉嫁責任、“甩包袱”,本質上是不擔當、不作為,是失職失責,對此要堅決防範遏制。

一方面是防止層層轉嫁責任,一方面要伸出關心幫助的手。當前,無論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脱貧攻堅,還是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抑或是鄉村振興、生態文明、社會治安、民生服務,都需要廣大基層幹部恪盡職守、擔當作為。同時,基層開展有效治理,也離不開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各地各部門應進一步轉變工作理念,改進工作方式,沉下身子、甩開膀子,通過重心下移、資源下移,指導和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困難,推動完善基層治理體系。基層夯實了,各方面工作落實才會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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