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孩子的好奇世界裏,一切皆有可能。去年7月,一名39歲的二胎媽媽不幸被一個“從天而降”的滅火器砸中,搶救無效後死亡,調查後發現始作俑者竟是一個10歲男孩!歷經300多天的審理,這起引發熱議的“男孩高拋致死案”一審終於在今年6月宣判了。
10歲男孩父母,被判賠784520.5萬,物業承擔補充賠償49226元。可這些賠償,在那個意外離世的母親面前這些都顯得蒼白無力。兩個孩子一夜之間,成為孤兒,喪母之痛誰又能真的體會?網友對此義憤填膺:
“小孩不知道高空拋物危險,父母也不知道麼?”“持小行兇,坑父母,禍他人。”
網上搜索“熊孩子高空拋物”,才發現這樣的新聞層出不窮:高空扔玩具砸壞奔馳車;高空扔剪刀嚇壞行人;高空扔石頭擊中頭部…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熊孩子扔不了的。《家庭教育》中曾説:
“有規矩的自由叫活潑;沒有規矩的自由叫放肆。”
孩子的行動力幾乎都源自好奇心,玩也是他們的天性,但如果這樣的“探索”沒有規則意識這個緊箍咒保駕護航,那放肆的自由無疑是在“玩火”。
1
沒有規則束縛的玩樂等於“裸泳”
教育家曾説:“遵守規則是自由的前提,天性也應在約束之內。”前段時間,“熊孩子3分鐘橫穿馬路13次”的視頻引發熱議。視頻中兩名男孩,在車流湧動的城區主幹道上奔跑玩耍,3分鐘內竟來回橫穿馬路13次!
孩子每跑一次,隔着屏幕都能感到那命懸一線的危險。最終,一輛轎車避讓不及,將其中一名6歲男孩撞倒。幸好送治及時,才脱離危險。我們常對規則心存僥倖,但意外就只有0和100之分。車速如果再快點,送去醫院再晚點,這個在把馬路當遊樂場嬉戲的男孩,就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孩子毫無危險意識的“玩樂”就像定時炸彈,愛他就別讓他“裸泳”,規則意識是孩子的成長不可缺的護身符。孩子沒有約束的玩樂,時常在無意識地玩火,既能燒己更能禍他人。5月底,一名6歲男孩從25樓拋下一塊磚,砸中樓下的5歲男孩,最終男孩搶救無效死亡。
那天,5歲男孩原本高興地和媽媽一起去外婆家吃飯,誰曾想一塊從天而降的磚讓一切的美好戛然而止。一塊磚,讓兩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就此跌入萬丈深淵。
對孩子的規則教育,才是給孩子的最好的保護傘。
關鍵時刻,不僅能護自己更能保他人。
2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你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教育學家弗洛姆説:“父母是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之路的人。”《爸爸去哪兒》中圈粉無數的諾一,一直在劉燁的“約束”下成長。劉燁看到諾一拿着勺子,惡作劇般地咚咚敲桌子,直接上前制止,沒想到諾一越敲越起勁,為了反抗劉燁,直接耍脾氣扔了勺子。但冷戰過後,諾一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主動承認了錯誤。在一般人看來,這不過是小孩子貪玩,幹嘛上綱上線、小題大做,但劉燁卻堅持規則意識應該從小培養。
別小看孩子的無理取鬧,他每一次過火的行為背後都是無數次小的縱容的累積。
孩子的天性如流水,有岸才能成為有序流動的奔騰大海,否則就是災害。
孩子的岸在哪兒,關鍵看父母怎麼做。
智慧的父母不僅懂得幫孩子建立規則,更能以身作則。前段時間,坐地鐵,一個孩子拿爆米花沒拿穩,不小心撒了一地。父親一沒大聲責罵,二沒幫他撿,而是帶着孩子一起,一顆一顆地把地上的爆米花收拾乾淨。孩子從父親的行為中理解了規則的意義。網上還看到另一則暖心事件,一個小寶寶在等地鐵時,問父母地上的腳印是幹嘛的。媽媽耐心地説:“這黃色的腳印呀,是用來排隊的”。與此同時,媽媽和奶奶很自然地排成了一對,然後,小寶寶也高興地排在了爸爸的前面。
美國黑人作家鮑德温曾經説:
“孩子永遠不會乖乖聽大人的話,但他們一定會模仿大人。”
孩子的世界很小,是非觀和規則感也並非與生俱來。
父母在孩子面前遵守規則,是給孩子最好的遵守規則課。
3
規則意識,是父母給孩子最好的護身盔甲
給孩子立規矩,常讓父母左右為難,經常靈魂自問:“我這樣是愛孩子麼?”只要注意以下幾點原則,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就並非難事。1堅持底線和“豆腐心” 説不我們常邊給立規矩,又邊自我拆台,終究因為“愛”而失去原則。《媽媽是超人》裏的馬雅舒就是典型的“豆腐心”。有次,生病還沒好的女兒鬧着要吃冰淇淋,馬雅舒本不同意,最後還是妥協於女兒的哭鬧。連馬雅舒自己都説:“我是個容易妥協的媽媽,每次只要她哭,我的堅持就已經掉到零下。”這樣的苦情戲,每天都在各家上演,孩子反覆多次後,發現父母的軟肋,便軟硬兼施,活脱脱FBI攻心計。
父母的底線在哪裏,孩子的界限就在哪裏。
如果我們一再放寬原則,那麼孩子就會進行更大的試探,最終擊垮你的終極防線。
2和善而堅定地堅守底線李玫瑾教授曾經分享過一個事例,一次女兒想要一個東西,被拒絕後,一哭二鬧三上吊,她沒有妥協,而是把她帶回家。她陪着孩子任由她哭鬧,最多給孩子遞上面紙。女兒哭了一會兒,見媽媽絲毫沒動搖,便自我作罷。《正面管教》一書中曾提出:
“教育孩子要做到和善而堅定。”
給孩子的情緒一個釋放的空間,和善而堅定地告訴他:“媽媽尊重你的情緒,但你的無理取鬧,不管用 。”
相信我,沒一個孩子會執着於撒潑打滾這種耗體力又傷神的抗爭。
36歲之前建立規則意識,堅持三不慣原則李玫瑾教授曾説:
“當孩子兩三歲跟你鬧,最多也就是撒潑,但14、5歲自我意識強烈後再跟你鬧,可就升級多了,離家出走、跳樓自殺,真的什麼都乾的出來,完全不受管教。”
所以立規矩一定要在6歲之前。
1-2歲——秩序敏感期合理制定規則,重點在預防。觸碰原則的事情不能慣。比如偷東西、破壞公物等。
2-3歲——規則敏感期開始叛逆,不能硬碰硬。但不尊重別人不能慣,教會孩子珍愛生命,更不能傷害他人。
3-6歲——獨立意識漸強温柔而堅定的制定、執行規則。孩子沒有責任感不能慣。比如犯錯推卸責任隱瞞等。
4愛和懲罰並進,讓孩子學會自省教育學家簡·尼爾森曾説:錯誤是學習的大好時機,如何對待錯誤比犯的錯更重要。美國一位父親“懲罰”10歲孩子的視頻曾爆紅社交網絡。因欺負同學,孩子被罰三天不許坐校車。父親為了讓他吸取教訓,罰他一週跑步上學,颳風下雨也不例外,但孩子在前面受罰,父親卻跟在後面。經過風吹雨淋,孩子深刻認識到兩點:
“第一、人要為錯誤付出代價。第二、爸爸不會因為我犯錯就不愛我。”
聰明的父母一定會教會孩子從錯誤中自省。
曾聽過這樣一段話:
“孩子的心是塊奇怪的土地,思想的種子就會獲得行為的收穫;播上行為的種子就會獲得習慣的收穫;播上習慣的種子,就會獲得品德的收穫;播上品德的種子,就會獲得命運的收穫。”
父母的言行是孩子看世界的眼睛,指引孩子未來的方向;孩子的言行就像一面鏡子,反射出家庭的教育的得與失。規則意識不僅是保護孩子的盔甲,更是孩子通往未來世界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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