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美國黑人走上街頭,為什麼華人只能當“受害者”默不作聲?

    發生在美國明尼蘇達州首府明尼阿波利斯的白人警察暴力執法導致黑人男子死亡事件,引發的騷亂已經蔓延至全美各地,在紐約、亞特蘭大、休斯敦,首都華盛頓特區等,示威活動逐漸失控,抗議逐漸升級並開始變味,打砸、縱火燒房燒車、搶劫超市、商店、商場,輪番上演。

    

    黑人們高呼“Black lives matter ”,控訴自己遭到了不公平對待。而此時,多少人知道針對華人的ACA5法案,即將6月份在加州議會投票。

    

    

    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出門走上街去,高喊“Asian/Chinese lives matter ”?然後把要廢除SAT/ACT的加州大學給砸了?把提出該ACA5議案的議員家給包圍了?

    

    

    ACA 5法案“旨在恢復具有種族分化性質的平權政策,並徹底推翻209法案,將把針對加州亞裔美國人在教育和就業領域的歧視合法化”。所有種族都是平等的,都不應該被冒犯,但是如果黑人學生的成績確實很差,那我們怎麼能強求他們和亞裔學生相同的入學率?

    

    強行將教育資源從一些學習成績更好的華裔或亞裔學生手裏拿走分給非裔學生,在“政治正確”看來難道就覺得沒有什麼不妥嗎?難道這不也是種族歧視嗎?

    

    沒有,因為在他們的邏輯裏,美國就是欠有色人種的(不包括華人),美國就是建立在黑人的血淚上的(當年的北美華工就這麼被遺忘了),社會不能單純地按能力來分配資源,必須要給他們種族加權。少數族裔是重點照顧對象,但少數族裔裏的華裔或者亞裔,就只能是被“獻祭”的那個。

    

    一個正常的社會不應該按照貢獻和能力來分配嗎?當然,如果資源都向高效率的部分傾斜,會讓效率更高,但這也會讓社會嚴重分化,優勢羣體更優勢,但是把資源汲取出來滿足弱勢羣體,這樣會讓整個社會的效率逐漸降低,最終蛋糕越來越小,大家最終都吃不飽。

    

    

    我們不是批判“政治正確”不好,在某種程度上的確保護了我們,伸張了我們的訴求。“政治正確”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歧視和冒犯任何人,尤其是那些由於種族、性別、性取向、身心障礙、宗教或政治觀點的不同經常處於弱勢的羣體。

    

    但是“政治正確”的邊界在哪裏?

    

    對“正確”的要求過激,現在已經到了幾乎把迫害者和受害者的道德位置相顛倒的地步。

    

    在加州的一系列奇葩法案裏,AB392號法案求執法部門僅在面臨死亡關頭才能使用致命武力,使用前還要先警告對方。用盡和平手段後才可以自衞的警察,在暴徒前毫無威懾力,能夠完全合法開槍的,可能都是躺在地上的死警察,讓人想感嘆“Police lives matter ”!

    

    (插一句,能提出這種法案的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個黑人議員,不錯,就是那個提出了引發華人眾怒的ACA5法案的聖地亞哥的民主黨女議員Shirley Weber)。

    

    還有第47號提案(Prop 47),盜竊950美金以下由重罪(felony )改為輕罪(misdemeanor),這次加州暴亂裏很多被砸搶商店還有砸車窗的暴徒,估計都可能會因這個法案無法被定罪。

    

    

    這是真正的平等和自由嗎?

    隨着一個個奇葩法案的出台,美國社會不再讚揚奉獻,勤勞,堅強等美德,“政治正確 ”成了一道免死金牌,百試百靈。

    

    回到ACA 5上來説,加州209法案並非“禁止為女性和有色人種贏得競爭而提供平等競爭環境”,“而是拒絕提供折扣和優惠來讓他們贏得競爭”。

    

    當權者更應該關注的是怎麼提升非裔的學習成績,減少他們的輟學率,加強黑人聚集區的治安,而不是對他們降低分數,對亞裔提高分數,甚至用種族配額來厚此薄彼,以強制的犧牲某一個種族的利益來達到平衡。

    

    在刻意強調有色人種的身份的時候,忽視掉的是他們首先是美國人的事實,這無疑是在加強了種族分裂,讓“Black lives matter ”反而變成了歧視。

    

    所以我們需要的是“All lives matter”,我們亞裔也不能再做“啞裔”,面對不公待遇,我們也要走上街頭,發出我們的聲音!

    

    當然,不建議大家也去打砸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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