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e愛車
我國目前電動車的社會保有量接近3億,保守估計每天有近6億人次出行會選擇電動車。
遠超汽車保有量的電動車,本該享受着路面霸主的待遇,但事實卻恰恰相反,電動車的“路權”問題,一直都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反而成為了城市交通治理的難處。
電動車和汽車,是目前國內兩種主流出行方式,按理説應該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才對,但事實卻是,汽車和電動車之間並不和諧,互相爭奪路權,羣體之間矛盾不休。
前段時間深圳電動車衝禁令,交警部門開出2000元的天價罰單。汽車羣體表示應該重重處罰,長長記性;而電動車羣體則表示,電動車才值多少錢,罰款太狠了吧,為車主鳴不平。
其實電動車和汽車路權問題由來已久,單單用車主之間的矛盾已經不能形容了。路權問題,其本質是城市發展過快,城市道路有限和多元化出行方式之間的矛盾。
簡而言之,就是“路”不夠用了。
近些年,我國汽車保有量突破2.5億大關,很多城市的車道數量,無法滿足現有的汽車行駛,更別提給不足一米寬的電動車單獨再留個道。所以電動車只能跟汽車一起擠,甚至很多城市化乾脆取消了非機動車道的設置,直接任由汽車和電動車在一個道行駛,電動車主安全根本無法保障。
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共用
雖然為了方便管理,很多地方規定:電動車禁止上機動車道,違反的話會處於罰款,甚至也劃分了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但是多數是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共同,對於電動車及其不安全。
共享單車佔非機動車道
還有多地大力推廣共享單車、共享電單車,雖然是方便於民的好事,但很多共享單車直接擺在人行道甚至是非機動車道上,讓車道變成亂糟糟的停車場,也讓電動車的行駛變得異常困難。
汽車違停佔非機動車道
再來看看那些有非機動車道的地方,是不是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上演?
本該是電動車通行的車道,停滿了汽車,電動車主為了順利通行,只能走上機動車道和汽車搶路。大量的汽車佔道無人問津,而電動車主走上機動車道卻要被罰。
面對種種電動車出行方面的限制,3億電動車主不禁要問:馬路這麼寬,我1米不到的電動車,地盤在哪裏?
電動車的路權到底如何解決?
其實早在,2019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
意見明確要求,“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科學合理分配路權,完善交通管理設施,依法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順暢、便捷出行。”
目前各地都在推進電動車的規範化管理,多個城市針對電動車相繼出台了法律,約束電動車主的行為,規範電動車出行,甚至限制了電動車續航速度等,但是小e君覺得,如何解決非機動車道是首當其衝的,也是最最基礎的剛需問題。
試問各位電動車駕駛員們,如果你有一條專用的暢行無阻且的路,你還會走上機動車道和汽車搶路嗎?
3億電動車主,都在等那條屬於自己的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