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京報》報道了一則“湖北宜昌政府低價團購房最後爛尾”的新聞,其實,翻開媒體報道,出現政府團購房爛尾的何止宜昌一地,山西太原、山東濟寧、內蒙古包頭、黑龍江哈爾濱、江西南昌等地都紛紛爆出過類似新聞,而據估計,爛尾樓現象在普通縣城更加常見。到底該如何看待這些爛尾的政府團購房?…[詳細]
要點速讀1房屋團購本是市場行為,政府的介入不僅扭曲了市場,更是一種隱性的“福利腐敗”,增加了爛尾的風險。2面對強勢政府,開發商主動讓利合作;政府為開發商背書,無證企業一路暢通;政府領導任期變動產生影響;這些都導致政府團購房的爛尾。3政府團購房這個“怪胎”應該加以切除,同時,從公務員那裏購買指標的普通購房者,不能因為看似有政府背書,就放鬆警惕。政府團購房,是福利分房的“借屍還魂”,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並且增加了樓房爛尾的風險
房屋團購,本來是一個售房者薄利多銷、買房者得到優惠的市場行為,但是地方政府的強勢介入卻讓它變了味:
一方面,政府團購房依然按照行政級別來分:級別高的獨享好户型,級別低的只能挑剩下的。在湖北宜昌的案例中,包括區長和區委書記在內的主要領導幹部,分到的是“兩梯兩户、四面通風、面積全部是166平米”的獨家設計,而其他公務員則依級別高低各取所需。這其實是取消多年的福利分房的“借屍還魂”。
另一方面,很多分到指標的政府公職人員並不真正購房,而是轉身加價把指標賣出去。同樣在湖北宜昌,根據統計,總共有198户轉賣了指標,加價5到10萬不等。這也意味着政府“服務買房困難的公務員”的初衷根本無法成立——這些人要麼對房子需求不強烈,要麼早已手握多套房,不在乎這一個。
政府的介入擾亂了市場秩序。根據《第一財經》對湖南株洲房市的調查,團購房的價格往往貼着成本走,比市場價低出一大截,破壞了市場價格機制,是一種不規範的開發行為。
政府團購小區內部價和周邊房屋均價對比盤點 製表:今日話題 數據:綜合自媒體報道
然而這些得到政府背書的團購房最後卻走上了爛尾之路,這又是為什麼呢?
爛尾原因之一:面對強勢政府,開發商力求長期合作主動讓利,一遇市場變化,小企業很容易資金鍊斷裂
既然是擾亂市場的行為,為什麼開發商還要主動與政府合作呢?
這要分兩頭説。一頭是那些本身就與地方政府有着千絲萬縷聯繫的開發商,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則,不如讓自己人開發,彼此獲利,盆滿缽滿。另一頭則是那些並非政府“親生”的企業,對他們而言,抓住機會與政府合作,非常重要。即便短期內不能獲利,長遠來看,也能在拿地、開發等方面釣到大魚。
但是與政府打交道,雙方關係是不對等的。掌握主動權的地方政府會進行壓制,遇到突如其來的市場變化,也會動用各種手段,臨時變更或修改協議。所有這些調整,大企業或許還能承受,小企業很可能就深陷其中無法動彈了。
這裏以湖北宜昌的江南星城小區為例。江南星城是宇星置業的第一個項目,負責人李愛軍在確定和當地區政府簽約時覺得,“做開發商最終還是要和政府打交道,而且按照協定,最後還可以拿到2000萬的回報”。但是突如其來的兩個變化卻讓這個小企業亂了陣腳。第一個變化是本來説好的拍賣最後因兩個競拍者的加入,導致最後的拍賣價上漲。第二個變化則是,政府考慮到各種價格因素,決定只接受1770套住房中的950套,而且把價格壓得很低。面對政府的強勢地位,宇星置業只能順從接受,自己已經墊資4個多億,這個時候退出,損失會更大。最後只能死撐到底,不僅2000萬回報沒拿到,還走到現在爛尾的結局。
湖北宜昌點軍區政府和開發商簽訂的協議
爛尾原因之二:有政府保駕護航,資質不夠、證件不全的開發商也能一路綠燈,一旦政策調整,潛藏的地雷很容易爆炸
按照規定,一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和售賣需要具備五個證件: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是由於團購房售賣較早,通常情況下並不具備這五個證件,因而實際上是不夠資格進行房屋團購的。這時候政府的背書就發揮作用了。尤其對那些從公務員手中買來指標的購房者來説,即便發現開發商可能存在資質不過關的問題,因為相信政府的保駕護航,他們很容易忽略掉風險。但是風險並沒有因此就消失,一旦遇到政策調整和緊縮,危險自會降臨。山西太原的水域金岸小區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2009年,山西省人大、農業廳、水利廳等六個省直機關,陸續團購了太原市晉源區金勝鎮古寨村的舊村改造項目——水域金岸小區,價格從每平方米3700元到4700元不等,先後參與團購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超過千人,其中很多人是因為“六大省直機關”的站台而放心購買。該項目最初建設很順利,但是到了本該交房的2012年,開始出現建設停滯,此後三年半幾乎沒有任何進展。
其實該項目爛尾的原因很簡單:就是五證不全。但是最初所有人都因為“六大省直機關”的站台,相信即便五證中一個也沒有,也會一路暢通,最後由“黑”轉“白”。然而,從2013年開始,太原的房產政策出現調整,大量房地產項目開始整頓,五證不全的項目被叫停。
購房者望爛尾樓興嘆
爛尾原因之三:地方政府領導積極推動團購項目,一遇任期變動,由他而起的項目也會因他而擱淺
一般房地產的開發週期少則兩三年,多則四五年,與地方政府領導的任期很難正好匹配,因而地方領導的調動(落馬)在很大程度上也會影響到其所主導的團購房項目。在湖北宜昌的案例中,有一個細節很值得玩味。面對記者的採訪時,該房產項目的負責人李學軍表示,當地政府在找到他之前已經接洽過幾家開發商,由於價格問題沒有談攏。後來在接觸中,他能明顯感覺到他們“很急,急着開發團購房”。如此急匆匆上馬團購項目,很大可能就是想在任期內儘快搞定。
山西太原的項目則從反面加以驗證。2013年年中,太原市新市長就任後不久,太原大部分手續不齊的城中村改造項目陸續停工,其中就包括上文提到的古寨住宅小區。
政府團購房是必須切除的“怪胎”,要遏制隱性腐敗,同時,普通購房者也需要擦亮眼睛
正如文章開頭所説,房屋團購本身是一個市場行為,它給房屋買賣雙方帶來利益好處的同時,自然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資金問題。但是這些因市場而引發的問題自然可以利用市場的手段進行調節。而因政府的介入出現的非市場因素,導致福利只被一部分羣體所享受,產生了隱性腐敗,應該切除政府團購房這個半市場半行政的“怪胎”了。
受到影響的不止是公務員羣體,在上述所有案例中,很多非公務員,歷經千辛萬苦購買到指標,他們看中的無非就是“政府小區”“公務員小區”帶給人的靠譜感。但是這樣的靠譜感本身就不靠譜,購房者應該破除對政府背書的迷信,仔細審視開發商的資質和相關證件。
政府在團購房屋的過程中既當裁判又當球員,既扭曲了市場行為,還帶來諸多弊端,是時候好好加以規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