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離世 侄甥可繼承財產

孤寡老人離世,價值百萬元房產要收歸國有?法院張貼無主財產認領公告8個月後,突然出現的侄甥能否繼承財產?日前,上海市閔行區一高齡老人的財產繼承問題引起關注。

老人過世,財產無人繼承

妻子早年離世後,唐先生和兒子小唐住在閔行區一個居民小區內。2020年3月,小唐因意外突然離世,受此打擊,唐先生也於20多天後去世。

因小唐未婚未育,誰來繼承唐先生的遺產成了問題。閔行區莘莊鎮政府代表律師王永剛表示,2020年7月,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莘莊鎮政府向閔行區人民法院提交認定無主財產的申請。如果公告滿一年無人認領,法院就會認定唐先生父子的遺產是無主財產,收歸國有。隨後,相關工作人員將公告張貼在唐先生房屋所在地。

13名侄甥能否繼承

今年3月,有人對這份公告提交異議申請書。原來,唐先生有4個哥哥、姐姐,這4個哥哥、姐姐生養的子女中,還有13人在世。

唐先生的一名侄子説,聽聞叔叔過世,他們很傷心,此前他們還幫唐先生辦理過住院手續。今年年初,一個以前常去看望唐先生的堂妹從唐先生的鄰居那得知小區貼了這張公告後,告知其他兄弟姐妹。

2020年7月公告發出時,按當時《繼承法》規定,唐先生的侄甥輩沒有代位繼承的資格。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因此,唐先生的侄甥輩可以代位繼承。

“我們幾個本來説放棄,但因為涉及十幾個人,徵求大家意見後,最終決定接受這筆遺產。”唐先生的侄子説。

雙方接受調解方案

收到異議申請書之後,閔行區人民法院審核認為,唐先生的侄甥們有權繼承,依法對鎮政府申請認定財產無主的案件裁定終結,並告知申請人可以另行起訴。之後,唐先生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起訴到法院,要求繼承遺產。

近期,閔行區人民法院徵求雙方意見後,選擇調解結案。由於唐先生的侄甥對於遺產的分配早已協商一致,雙方當庭同意調解方案。唐先生的4個哥哥、姐姐應當繼承的份額是各四分之一,他們的子女代位繼承,只能繼承自己父母應當繼承的份額,也就是説若有3個子女,每人繼承十二分之一;若有4個子女,每人繼承十六分之一。

(摘自《新民晚報》)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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