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昆明中院】
近日,五華區人民法院西站人民法庭以“訴前鑑定+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首次以新模式成功化解了兩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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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鑑定”
醫療糾紛案件是民事案件中公認的“硬骨頭”,審理難、鑑定難,調處難度大。五華法院轄區內醫療機構數量較多,隨着公民法治意識的增強,醫療糾紛案件量呈現逐年遞增的勢態。基於西站法庭專門承辦醫療糾紛案件的經驗,結合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對醫療糾紛案件開展鑑定前置工作,對需要進行鑑定的醫療糾紛案件,由西站法庭對鑑定機構選取、鑑定事項確定、鑑定材料質證等事項開展鑑定前置工作。
2
“人民調解”
參考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意見,進一步認定醫療損害責任中的因果關係及過錯程度等情況,西站法庭的法官據此詢問醫療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是否願意調解,若雙方均表示有調解意向的,法官會進一步與進駐西站法庭的醫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溝通,由五華區醫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在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的合力調解下達成人民調解協議。
3
“司法確認”
司法確認程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的一種,它是依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對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之外達成的民事調解協議進行自願性、合法性審查,並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的非訟程序。司法確認程序實行一審終審,與普通訴訟程序相比,具有“零成本”(即申請司法確認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費用)和“效力高”(即一方不履行時,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間不再需要辦理其他手續)的優勢。西站人民法庭根據當事人對人民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的書面訴求申請,當庭啓動司法確認“快捷鍵”,立即對司法確認申請進行相應的審查、確認調解書的效力。
近年來,西站人民法庭立足核心審判職能,不斷開拓創新,妥善處理了大量醫療糾紛案件。通過特邀調解組織、調解員進駐法庭開展醫療糾紛案件解紛服務,醫療糾紛案件訴前調解和司法確認工作順利推進。同時,將醫療糾紛案件的訴前鑑定、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繁簡分流、訴訟裁判等解紛程序進行有效銜接,提供醫療糾紛案件“一站式”解紛服務,打造集約高效、便民利民、實質化的解紛模式,推動醫患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真正發揮人民法庭的作用。
來源丨五華法院
編輯丨尹潤雲
一審丨吳怡
二審丨普雁
三審丨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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