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熱評丨勁往一處使,以共同奮鬥實現共同富裕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奮鬥,這是根本途徑。”在中宣部今天上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與行動價值》文獻新聞發佈會上,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表示,要鼓勵勤勞致富、創新致富,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不搞“殺富濟貧”。

實現共同富裕,不搞“殺富濟貧”,這一表態擲地有聲,有正本溯源之效。

“社會主義是幹出來的,新時代是奮鬥出來的。”同樣的邏輯,共同富裕也是奮鬥出來的。在這個孕育無限可能的時代裏,對於我們每個普通勞動者來説,通過勤勞創新,可逐步走上致富之路。只要在各自崗位上奮力拼搏,激發出幹勁、闖勁和鑽勁,就能一步步實現出彩人生,既能獲得豐厚的物質回報,也能獲得精神富足。

而對於企業來説,同樣需要砥礪奮進。具體體現在合法經營,把企業經營得越來越好,依法納税,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還體現在響應國家號召,融入時代潮流,比如推進高質量發展,為國家構建新發展格局貢獻力量等。特別是一些互聯網平台企業,更應利用自身優勢,為數字經濟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以及幫助中小企業茁壯成長等。當前,一些企業已經行動起來,通過數字基建孵化新業態,助力鄉村振興等,值得肯定。

中央提出,鼓勵高收入人羣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鼓勵”二字,傳遞的信號很明確,這不是道德綁架,更不是行政強制,而是全看高收入人羣和企業的自覺。先富起來的企業積極回報社會,既可塑造企業形象,也有利於激勵更多的企業創新創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在實現共同富裕的奮進路上,國家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這種頂層設計,有利於擴大中等收入羣體比重,還有利於增加低收入羣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以及取締非法收入。

需要釐清的是,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為此,國家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這種“兜底性”制度設計,為全體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提供了支撐。

“治國之道,富民為始。”當前,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我們已經打贏了脱貧攻堅戰,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因此,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有條件實現共同富裕,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有底氣實現共同富裕。

新時代是奮鬥者的時代。我們正在深化對共同富裕的規律性認知,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有充分估計,只要腳踏實地向前走,萬眾一心開新程,就有足夠信心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文丨餘安康)

(編輯 張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