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督促執法 查清校園周邊售煙情況
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近期,四川漢源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的職責中發現,轄區內學校周邊有商鋪存在未核實未成年人的相關身份信息或未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件,便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行為。
電子煙因口味眾多、外觀時尚而成為未成年人眼中的“潮玩新貴”。目前,我國各類電子煙的核心成分是經過提純的煙鹼,即尼古丁,吸食電子煙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實踐案件中可以看到,未成年人抽電子煙,不僅麻痹自我,影響身體健康,更有甚者因無法滿足而進一步尋求毒品刺激,或是參與販賣毒品,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針對上述問題,漢源縣人民檢察院及時向縣煙草專賣局制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開展執法活動,營造未成年人成長“無煙環境”。收到檢察建議後,該局及時書面回覆,積極進行整改,並對違法出售電子煙的商鋪作出行政處罰,有效加強了對煙草市場的監管,維護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精神,漢源縣人民檢察院與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溝通協作,現場監督了相關職能部門對校園周邊有無售煙、電子煙網點進行排摸,對相關網點有無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標誌進行了檢查,向經營商户開展普法宣傳等,進一步淨化了校園周邊環境,攜手共同守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
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對校園周邊煙草市場監督檢查力度,將“護苗行動”落實在對未成年人禁售煙(含電子煙)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中,在公益訴訟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領域加強協作,實現“檢察+行政+學校+社會”的多維度聯動協調,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共同為未成年人創造健康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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