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時,向未成年人的父親發出家庭教育令。這是曲江法院發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今年3月,饒某向曲江法院遞交起訴狀,稱其父親饒某某在與母親離婚後的十年多時間裏,未盡法定撫養義務,按時支付足額撫養費,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饒某某支付拖欠的撫養費。案件審理過程中,辦案法官多方聯繫被告,被告均置之不理,也拒不到庭應訴。曲江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饒某某支付拖欠撫養費76800元,並從2022年2月起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直至饒某18週歲時止。考慮到饒某年僅11週歲,尚在讀書階段,為依法保護饒某的合法權益,法官在庭審後前往被告居住地。在村委會的協同下,法官對饒某某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拖欠撫養費的行為予以批評指正。為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教育督促義務人履行職責,曲江法院依法向饒某某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並作出裁定要求饒某某及時付清拖欠的撫養費,且從裁定之日起按月足額支付撫養費,依法保證饒某的日常生活費用,並及時與學校老師聯繫、溝通,瞭解饒某的詳細狀況,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如饒某某違反本裁定,曲江法院將依法予以訓誡、責令饒某某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家庭教育令送達後,饒某某主動承認了錯誤,並表示今後會想方設法支付撫養費,保證依法承擔對女兒的監護職責,保障女兒健康快樂成長。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父母的正確引導是孩子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的重要一課。家庭教育令,是為規範家長正確履行撫養孩子行為,在全社會營造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良好氛圍而出台的一項創新舉措。曲江法院也將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進一步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地見效,積極運用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指導等工作手段,彙集多方力量,讓家庭教育責任落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來源: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何立堅
責編:曾珍
【來源:韶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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