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稱因快速路擁堵要求退通行費具有公益性】律師因快速路擁堵要求退通行費日前,一位廣東廣州的公益律師廖先生稱,2019年他乘車經過廣州華南快速路時,遇上嚴重擁堵。他認為,因道路維修,此次通行速度遠低於正常通行速度,華南快速的運營公司廣州華南路橋實業有限公司未提供與他支付價款對等的服務,屬於合同違約。因此起訴華南路橋公司,要求其返還收取的部分通行費。對此,廣州天河區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公路經營企業需保證通行車輛達到最低通行時速要求。廖先生的主張缺乏依據,不予採納。不過,法院同時認為,廖先生的起訴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對於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進一步加強公路管理能力、提升服務水平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快速路不快!律師要求退通行費,結局意外……
來源: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