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0月2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部服務“六穩”“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優化營商環境12項措施情況。
澎湃新聞從發佈會上獲悉,此次改革,公安部積極回應社會反映,經商國家汽車產業主管、質量監督等部門及相關行業,進一步改革車檢範圍和週期。
一是擴大私家車免檢範圍。在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6座以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檢範圍,將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税納税或者免税證明後,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是優化檢驗週期。對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檢驗週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週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該措施實施後,全國將有1.7億多私家車主享受到改革帶來的便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介紹,需要提示的是,有兩種特殊情況:一是麪包車實際使用中非法改裝、客貨混裝等問題比較突出,由此引發的羣死羣傷事故時有發生,此次暫不納入免檢範圍。二是免檢車輛如果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對車輛安全性能影響較大,仍需按原規定週期檢驗。(記者 邵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