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美式民主”裏的民主,就跟老婆餅裏的老婆一個道理

由 寸建宇 發佈於 綜合

  當地時間12月9日至10日,美國主導舉辦所謂的全球“民主峯會”拉開序幕。現任美國總統拜登,打競選時候就高喊要修復“被特朗普玩壞”的“美國民主”,而今更是儼然一副“民主世界盟主”的姿態。

  

  然而,美式民主是真的民主嗎?

  美國真的有“民主傳統”嗎?

  時間倒溯回200年前,誕生美國憲法的1787年“制憲會議”,當時雲集費城的“美國國父”們,他們對民主的看法,令人大跌眼鏡。

  “美國憲法之父”、《聯邦黨人文集》主要起草人,後來成了第四任總統的詹姆斯·麥迪遜(1751-1836):

  應該這樣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數人得到保護,不受多數人的侵犯。

   

  美國憲法主要起草人、首任財政部長,同時也是美國政黨制度的開創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1755-1804):

  人民!人民是一個大野獸!

  因而應該使少數階級在政治上享有特殊的永久地位。

  

  美國“大陸會議”代表,《獨立宣言》《邦聯條例》簽署人,後成為第5任副總統的埃爾布里奇·格里(1744-1814):

  我們所經歷過的罪過,都是源於民主過於氾濫。

  

  ……

  這,就是費城制憲會議上的主流聲音。一場反民主的盛會,締造的美國憲法,沒有一處提及“民主”。

  

  與克林頓、拜登們大不相同,在美國前兩任總統喬治·華盛頓和約翰·亞當斯的就職演説中,絕對找不到什麼“民主”“民主政府”之類的字眼。

  

  民主被“嫌棄”的漫長歲月

  美國“國父”們並不孤單,現在作為人類共同價值的民主,自打它出現的幾千年來,絕大多數時間裏,都被當成一種壞東西。

  古希臘的哲人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們,提出了民主概念,卻把民主政體看作最糟糕的選擇;

  

  哪怕是到了“進步”的啓蒙運動,“人民主權”“政治平等”已經被資產階級拿上台面,大多數人仍然敵視民主:

  

  啓蒙運動代表人物、“自由主義之父”約翰·洛克(1632-1704):

  人類的未來絕不能由多數人掌握。

  

  著名的哲學家、文學家,啓蒙運動晚期代表人物伊曼努爾·康德(1724-1804):

  民主是種不合理的政治制度。

  

  這並不難理解。民主作為一種觀念,是人類的共同價值,無論哪裏的人民大眾都有着成為國家主人、平等參與政治治理的願望。

  可幾千年來人類都是階級社會,推行的都是少數階級統治多數人民的精英政治,怎能不把民主看作洪水猛獸呢?

  

  資本主義的時代來臨後,社會精英對“私人財產”的重視遠超以往,因此他們熱情擁抱“自由”,以擴大和保障私有財富。而民主,時常會威脅到資產階級的“自由”,這也是美國“國父”們堅決不要一個“民主國家”的原因——

  它對私有制來説太危險了。

  

  《論美國的民主》作者,法國政治思想家亞歷西斯·德·托克維爾(1805-1859),就是一個典型的自由主義者:

  我蔑視和懼怕羣眾。自由、法制、尊重權利,對這些我極端熱愛——但我並不熱愛民主。

  

  誰在爭取民主?

  追逐“經濟自由”的資產階級並不想要民主,但同樣在資本主義社會成長壯大起來的工人階級恰恰相反——

  資產階級怕的,正是他們渴望的。

  

  1825年,英國爆發資本主義世界第一次經濟危機後,工人鬥爭運動開始廣泛興起。19世紀三四十年代的歐洲三大工人運動、歐洲1848年革命、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紛紛出場。

  無產階級革命導師馬克思(1818-1883)指出:

  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 

  

  這就使得那時的資本主義國家陷入執政合法性危機,作為少數有產者的資產階級精英把握政權,如何代表廣大無產階級的“人民主權”呢?

  從19世紀前半葉開始的接近一百年時間裏,民主跟社會主義的綁定關係是很自然的,因為社會主義實現了無產階級的統治,其民主屬性不證自明。

  “美式民主”之父,美籍奧地利裔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1883-1950)也承認:

  1916年以前,社會主義和民主之間的關係對大多數人都十分清楚。社會主義與民主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

  社會主義者聲稱是唯一真正的民主主義者,絕不可以與資產階級假民主混淆的真正民主。

  

  要麼發生社會主義革命,無產階級暴力奪取政權;要麼在資本主義制度內讓渡給無產階級更廣泛的政治權利。

  對於資本主義世界來説,這兩者之間並不難選。

  對於當時工人運動主要訴求的普選權,資本主義國家從開始的血腥鎮壓或拒之門外,逐漸也不得不進行妥協。

  

  西方那時有選舉,但只是小部分人佔有的貴族精英特權。

  19世紀前期的英國,規定必須年收入在二十英鎊以上才有選舉權,而同期的英國普通工人日薪不過兩三個便士(1971年以前1英鎊合240便士),結果就是當時3000萬人口的英國只有幾萬人擁有選票。

  

  在美國,黑人奴隸起初只算五分之三個人,1920年以前婦女無選票,1924年以前印第安人無選票。

  

  選票如何跟民主劃上等號?

  不難看出,對於處在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民大眾來説,“普選權”只是民主訴求最為初步、表面的一項,最終的目標還是要真正做國家的主人。

  但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卻開始趁勢奪取民主的解釋權,把人民的民主訴求封印在了“選票”這一層。投票期一過,大眾的“民主”就“休眠”了,政治的決策、管理、監督,跟他們再沒關係,更不要説即時問責。

  這也就是今天人們最熟悉的,把選票等同於民主的美式民主,或者叫它“自由民主”。

  “選舉”跟民主,本來沒有必然的聯繫。

  

  古希臘時期,選舉是貴族政治的制度安排;而民主制的體現形式是抽籤。甚至“黑暗”的中世紀教會,內部也有選舉。

  那麼選票跟民主,是怎麼掛上鈎的呢?

  西方現代理論學者首先告訴你,為什麼大眾參與政治治理是不可能的。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政治學家、思想家馬克斯·韋伯(1864-1920)這樣説:

  精英統治是不可避免的。

  

  按這個理念,那麼既然大家都是“精英統治”,你搞了社會主義,也不能自動綁定民主;我雖然是資產階級精英政治,也可以有民主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什麼?西方理論家們繼續建構——就是選票。

  前面説到的“美式民主之父”約瑟夫·熊彼特,於上世紀30年代寫作,1942年出版《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一書,正式用“形式民主”替換掉“實質民主”。

  

  熊彼特把民主,重新定義為“一種政治方法”,“民主政治的原則因此僅僅意味着,政府的執政權應交給那些比任何競選的個人或集團獲得更多支持的人”。

  精英們來參選,人民只要負責在其中做選擇就好了,民主從“主權在民”變成了一種選取領導人的方式,其首要任務是“選舉出那些掌握決策權的人”。

  

  這就把選舉與民主畫上了等號,一個政治體制只要其選舉是以爭取人民選票的方式進行的,它便是民主的;否則就是不民主的。

  獲得更多選票就擁有了民主的合法性,這對資本主義政權來説簡直是賺翻的買賣。無須政治實績,無須長期民主效能的驗證,無須滿足民意真正的訴求,民主由此終於在西方被馴服成了“無害化”的東西,有產者再也不用擔心民主會威脅他們的經濟自由。

  

  甚至,美西方反倒把以前常常發生激烈矛盾的“經濟自由”跟“政治民主”綁定在了一起。

  1980年代,意大利裔美國保守主義政治理論家喬萬尼·薩託利(1924-2017)在《民主新論》一書中提出了 “自由主義民主”概念,簡稱“自由民主”;更具誘騙性的是,“自由民主”有時乾脆簡稱“民主”了:

  我們所説的民主,有時指“自由主義民主”,有時則僅指“民主”。在第一種場合,民主被賦予了自由主義的全部特質,因而民主理想體現為一種自由的理想。在第二種場合,自由主義和民主被分割開來,結果是民主理想回歸到平等。

  

  徹底混淆了人們對實質民主和形式民主的認知。 

  薩託利把“自由民主”稱為“主流民主學説”。而隨着冷戰勝負之分,“主流民主”幾乎成了“唯一民主”,“自由民主”理論壟斷了民主的解釋權。

  

  1989年,日裔美籍政治、經濟學者弗朗西斯·福山(1952- )寫了著名的“歷史終結論”:

  “自由(主義)民主”就是“人類意識形態和政體的最後形式”,“自由民主的理想已盡善盡美”。

  

  “歷史終結”後,一切其他的民主理論和實踐都被視為“異端”,不同文明、不同制度締造的民主發展成果,也都被美式自由民主據為己有。

  

  現在似乎“一統江湖”的美式民主,其創立還不到一個世紀。作為人類共同價值的民主,現行民主理論卻太不民主。

  這種霸道的民主一元論,連美國的歐洲盟友們,都越來越看不下去了。甚至立場保守的英國某媒體都評價“美國的民主已經變成了明碼標價的商品”。

  

  就在所謂“民主峯會”召開前夕,歐洲媒體刊文,指責美式民主強分“你我”的排他性簡單敍事。

  更何況美式民主的虛假性也日漸反映在現實政治上。

  比如越來越比爛的美國總統大選,説特朗普防控疫情不利失了民心,可是由“美國人民”選上來的拜登政府,在已有疫苗的情況下,今年截至11月,新冠死亡人數已然超過去年,而兩任政府又有哪位要員因防控不力被問責嗎?

  

  有了選舉,卻選不出體現民意的人。“民主的一票”投出去,政策再怎麼混,選民也只能幹看着,也許唯一能做的,只有再等四年投上一票。

  

  這,也能叫民主嗎?

  來源:微信公眾號“青年世界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