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下一步要制定家庭養老牀位的規範標準

2月23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情況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上,上游新聞記者提問稱:據統計,5-10年後,全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將進入中高齡,我國將迎來一波養老照護浪潮,養老服務接受更大挑戰和考驗。近年來,部分地區探索發展了“家庭養老牀位”這種新養老服務方式,請問民政部對此有何看法?“家庭養老服務牀位”能否為解決我國養老問題提供助益?

對此,主管養老服務工作的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回應稱,目前養老服務方式主要有三種: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他表示,大多數老年人還是更願意選擇居家養老,但是隨着老齡化程度的加深,隨着失能老人的增多,家庭養老遇到了照料精力、時間以及專業能力的挑戰,也出現家有一位失能老人就會拖垮一個家庭的現象。

高曉兵介紹,針對這些問題,在“十三五”期間,民政部和財政部共同在203個地區進行了居住社區養老的改革試點,在改革中湧現出很多符合基層實際的好做法,其中就有家庭養老牀位這麼一個創新舉措。所謂“家庭養老牀位”是指以養老機構為依託,以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為支點,把養老機構專業化的養老服務延伸到家庭,對家有失能老人的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專業護理、遠程監測等養老服務,極大地緩解了家庭養老的難處,受到了廣大老年人的好評。

他指出,家庭養老牀位的創新是在“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相協調”的指導思想下產生的創新舉措,各方面都取得了好的成效。就老年人來説,首先是節省了機構養老的牀位費,同時得到了機構養老的專業服務,還可以在自己熟悉的環境當中受到專業化的服務。從養老服務的供應方來説,節省了機構養老要進行的建設和土地的費用。有關試點城市發現,當達到一定規模以後,投入一個家庭養老牀位的費用是投入一個機構養老牀位的1/5。

高曉兵同時也提到,但不是所有的上門服務都叫家庭養老牀位,也不能盲目發展,它需要有相應的足夠支撐。下一步要制定家庭養老牀位的規範標準,把它納入養老服務監管範圍,還要很好地佈局養老服務機構作為支撐點,並出台政策來支持家庭養老牀位建設,這樣才能夠有效地服務家庭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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