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蔣璟璟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3日披露了廣西玉林原副市長禤甲軍嚴重違紀違法案細節。走上領導崗位後,禤甲軍除了應付日常事務外,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忙於應酬。談及此,禤甲軍深感慚愧:“我在八小時之外沒有健康的愛好,下班之後就開始呼朋喚友,以前是喝酒、唱歌,如今是郊野自駕、撲克牌大戰,經常搞到三更半夜,昏天黑地,導致鬥志鬆懈,無心上班,更談不上有幹事業的激情。”就這樣,禤甲軍在燈紅酒綠、醉生夢死中沉淪下去。(中新社)
不同的心路歷程,一樣的悲哀結局。落馬官員,各有其罪。他們有感而發的懺悔“真言”,每每因其中隻言片語的“名句”,而刷屏、因引人深思。
所謂“愛好”,的確有好壞之分,有雅俗之別。按照禤甲軍自述,“八小時之外沒有健康愛好”,而是喜歡喝酒、唱歌、打牌、自駕……客觀説來,其所描述的所謂“不健康愛好”,並非是十惡不赦的“不良嗜好”。現實中,很多人都愛唱歌、自駕郊遊,這屬於“人民羣眾喜聞樂見”的生活樂趣,相較於“黃賭毒”要温和、無害得多。那麼,需要追問的是,為什麼這些“無傷大雅”的興趣,在禤甲軍看來成了墮落之源呢?
也許,真正關鍵的並不是“愛好”本身,而是“同好”“同行”“同樂”者是誰?就算是再健康、再高雅的愛好,倘若醉温之意不在酒,倘若藉着“愛好”之名暗地勾兑、大搞團團夥夥,那麼“好的愛好”也會辦壞事。從過往案例來看,有些官員愛好書法、愛好藏書種種,卻也經不住有人投其所好、精準圍獵,最終萬劫不復。一個基本的道理是,“健康的愛好”,並不能自動成為領導幹部的“護城河”,更不會成為“護身符”。
有些愛好,天然就是違法違紀。而剩下的一些愛好,則是中性的、無所謂“好或壞”的。既然是“愛好”,那麼簡單純粹、點到即止就好。但很遺憾,現實中很多官員卻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到頭來“愛好”成了軟肋、成了死穴,被別有用心者抓住和利用,最後成了自己的阿克琉斯之踵。從某種意義上説,禤甲軍關於“愛好”與“貪腐”關係的理解,很深刻也很膚淺。這兩者,實則是互為因果,很容易構成負面反饋和相互強化的。
“在八小時之外沒有健康的愛好”,對那些沒有自制力、沒有原則底線、沒有黨紀國法意識的領導幹部來説,與其説是栽在“個人愛好”上,不如説是註定了早晚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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