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麻將是由中國古人發明的博弈遊戲,而麻將也成為一些地區走親訪友一種休閒娛樂的方式之一,為了增加趣味性會設置“籌碼”,然而有的時候因為“籌碼”打着打着就“變味了”,這時候很容易構成違法犯罪,那麼,打麻將多少錢算賭博罪?哪些情況打麻將構成賭博罪?圍觀打麻將以賭博被拘留了怎麼辦?
打麻將多少錢算賭博罪?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儘量不要突破上限哦:
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規定:《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山東省規定:《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規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四川省規定:《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對於開棋牌室的朋友就更要注意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對於家庭內部或親朋好友之間的文娛活動來説是不違法的,屬合法行為。但對於數目較巨大的賭博類型的活動,公安機關一旦接到報警進行核實,將對參賭人員進行嚴厲的懲處。這也是為了我國的和諧社會和賭博這種違法行為的治理。
哪些情況打麻將構成賭博罪?
一般來説,區分打麻將是否構成犯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從客觀看是否具有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前者雖然多次參與打麻將,但輸贏不大,或者提供場所、賭具,但行為人未從中漁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的,不能認定為賭博罪;而後者則是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主要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且人數較多,賭資數額較大,組織者從中抽頭漁利,應認定為賭博罪。
從賭博的行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將以休閒娛樂為目的,一般都是公開進行,人數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而賭博罪在行為方式上,一般具有隱秘性,通常在小範圍內進行,其賭博行為一般只有組織者、參賭者和服務人員知曉,其賭博場所,通常是臨時租賃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賓館開房進行。
在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將主要為了娛樂休閒、消遣,其輸贏財物數量較小;而賭博則是以營利為目的,或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
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區別賭博中的違法行為、賭博罪與娛樂活動的關鍵
認定是否具有“以營利為目的”,要根據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和獲利的方式來判斷。賭博罪中的“以營利為目的”要求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主要是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其行為目的是為了獲取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賭博罪中獲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種情況:聚眾賭博,抽頭漁利;直接參加賭博獲利;開設賭場獲取非法收益;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等費用。
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一般賭博行為或與賭博有關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行政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要嚴格區分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與羣眾正常文娛活動的界限,對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並只收取固定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得以賭博論處。《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的規定應進一步加強可操作性。俗話説“輸錢總為贏錢起”,實施賭博行為,不管是娛樂行為還是違法犯罪行為,參與者通常都會以營利為目標。但是,對於個別一擲千金的“土豪”,其參與賭博可能只是為了追求刺激,顯示身份等目的,是否營利並不是他們所關注的,因此,應當對“以營利為目的”的情形進一步細化,增強司法的操作性。
圍觀打麻將以賭博被拘留了怎麼辦?
能證明是圍觀賭博,不參與賭博的,不構成犯罪,也不是違法行為,依法不能予以拘留或罰款。若是被違法拘留,當事人可以有以下做法:
1、可以要求釋放。
如果只是單純地圍觀他人賭博,那麼是可以不用受到行政處罰的,當事人可以和民警解釋清楚,並找到有力證據進行證明,要求解除人身拘留。
2、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如果因為圍觀賭博被行政拘留,損害了人身自由,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要注意的是,申請行政複議的對象可以是上一級機關或者當地政府。申請複議的時間是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3、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若是對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
最後,賭博行為不可取,也建議最好不要圍觀賭博,避免被誤抓、拘留,給生活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因為圍觀賭博被拘留,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舉證存在困難,且涉及利益較大,當事人無法解決的,可以及時諮詢律師,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