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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①:鄉賢經紀協助“背對背”調解。
圖②:法官查勘伐樹現場。
圖③:申請執行人簽署執行結案筆錄。
近日,經過山東省夏津縣人民法院幹警5小時現場執行,影響李某嶺一家多年居住安全的房後12棵樹被順利伐剪完畢。
據悉,李某嶺與李某端兩家系夏津縣雙廟鎮李某莊同村鄰居。十餘年前,李某端及妻子在李某嶺房後種植一排樹木,經多年生長,部分樹冠將李某嶺家房屋遮蔽,致使日常採光不足,雨後屋頂損壞。雙方多次協商不成,李某嶺訴至法院,訴請李某端停止侵權、排除妨礙、清除危險。
判決生效後,考慮到連續秋雨增添房屋漏雨風險,法院將該案迅速導入執行實施階段。經前期調處,李某端等同意自行伐除9棵成材樹木,但因修剪剩餘3棵樹木需要攀登李某嶺家房屋,李某端一度產生猶疑心理。
為迅速執行該案,夏津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豔君親自參與,與當地鄉賢經紀現場深入做雙方思想教育工作。經過“背對背”調解,李某端最終放下思想包袱,認真配合完成樹木伐剪工作,並主動向伐木工人支付勞務費用,最終使該案順利執行到位。(孫延曉 於清磊 文/圖)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