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限高”,外出打工都受影響,咋辦能消除影響?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魯維佳

“ 自從上了失信‘黑名單’和被‘限高’,我算是處處受到了限制,連在外面打工都受到了影響,以後再也不願意當這‘老賴’了……” 2月20日,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健康權、身體權糾紛,被執行人黃某迫於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主動履行了6千元執行款,為一起歷時三年的執行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黃某與林某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判決,判令黃某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賠償林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7331.24元。因判決生效後,經多次催要,黃某均未支付,林某於2017年10月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黃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並多次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起初,黃某滿口答應,並稱自己在外地不能回來,承諾在三個月內主動履行賠償義務。然而三個月過後,黃某卻僅履行了1300餘元執行款,餘款6千元非但遲遲未付,還與執行幹警玩起了“躲貓貓”。執行法官在“四查”未發現其財產線索的情況下,依法將被執行人黃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採取了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

2021年2月20日,被執行人黃某主動電話聯繫了執行幹警,表示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深感生活當中處處受限,其願意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希望執行幹警能夠儘快將其從失信名單中刪除。隨後,在執行幹警的敦促下,黃某主動履行了剩餘款項,執行法官也依法將其失信、限高措施解除。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作者:段偉朵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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