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人民網評:公益訴訟,捍衞全社會的公平正義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綜合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23起檢察公益訴訟起訴典型案例,力求以點帶面,指引各地檢察機關對於“硬骨頭”“老大難”案件敢於通過提起訴訟,強化“應治盡治”的監督效果。

公益訴訟領域涵蓋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烈權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安全、文物保護等所有法定領域和部分新領域,每一起案件都與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密切相關,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回應了人民羣眾對公共利益保護的強烈需求,也捍衞着全社會的公平正義,以及憲法和法律權威。

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據統計,從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檢察公益訴訟已全面開展4週年,共提起訴訟19695件,其中生態環境保護14175件,佔71.97%;食品藥品安全4186件,佔21.25%。

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與食品藥品安全案例所佔的比例最高。一方面,生態環境保護和食藥安全問題,離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是司法維護民生民利最具普遍性的領域。目前,儘管我國生態環境和食藥安全形勢持續好轉,但從各方面數據看,這兩個領域的公益損害問題最為突出,人民羣眾反映最為強烈;另一方面,生態環境保護和食藥安全問題,影響面大,涉及面廣,單純依靠公民個人點對點地提起維護權益的私益訴訟,不僅費時費力,即便贏得訴訟,也很難取得面上的效果,難以維護更多人的利益。

因此,迫切需要檢察機關以國家的名義,通過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督促適格主體依法行使公益訴權,取得“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從2015年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起,公益訴訟作為檢察機關一項全新職能,幾乎可以説是從零起步,摸着石頭過河,在不斷的探索中發揮法律監督的核心保障作用。在這個意義上,典型案例對於公益訴訟實踐中一系列典型性、普遍性問題給出了具有指引性的法律認定標準,對於社會大眾、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如何更好守法執法司法、共同加強公益保護,具有重要積極意義,也為未來進一步維護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開拓新時代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生動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