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駐黎巴嫩大使王克儉:涉港國安立法有利於維護“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有利於維護香港的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綜合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日訊 據中國駐黎巴嫩使館網站消息,2020年5月28日,黎巴嫩主流媒體《白天報》刊登駐黎巴嫩大使王克儉關於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署名文章《“東方之珠”將更加安全、穩定、繁榮》。全文如下:

  

  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公佈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擬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問題立法的草案詳情。相關內容公佈後,引發了國際社會廣泛關注,我願藉此機會談談相關問題。

  根據全國人大所作説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擬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問題立法的草案共有7條,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作出制度安排,包括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反對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等。全國人大審議通過該草案後,將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

  每個國家都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任何地區都應不是法外之地。中國中央政府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就國家安全事項自行立法。然而,香港迴歸20多年來,由於各方勢力極力阻撓,相關立法一直沒有完成。這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存在明顯漏洞,致使香港特別行政區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外部勢力深度非法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擾亂香港社會秩序,並對中國的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刻不容緩,勢在必行。

  維護國家安全歷來是中央事權,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中央政府對所有地方行政區域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這是基本的國家主權理論和原則,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全國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相關規定,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合理合法。

  香港迴歸以來,國家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同時,“一國兩制”在實踐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臨着新的風險和挑戰,尤其是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凸顯。“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只有國家安全有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才能有保障。針對香港國家安全問題的立法,絕不意味“一國兩制”的終結,相反,將有效地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有力地鞏固和拓展“一國兩制”的法治基礎、政治基礎和社會基礎,有利於推進“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

  中國全國人大這一決定,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保護的是遵紀守法的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推進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將使香港有更加完備的法律體系、更加穩定的社會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有利於維護“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有利於維護香港的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也有助於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更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填補國家安全的漏洞之後,香港必將恢復安全、穩定和繁榮,重新煥發“東方之珠”的風采。

  至於一些西方國家對中國全國人大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鼓譟,我想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行使一國主權,是所有國家的正當權利。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