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廣東深圳,一男子因攜帶榴蓮進站被拒,一氣之下將榴蓮摔爛。據知情者稱,她本人也帶有一塊榴蓮,被工作人員要求吃完才能進站,對此感覺很疑惑。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榴蓮屬妨礙公共衞生物品(有惡臭、有異味),不能攜帶乘車。
現行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禁止下述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包括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但並未明文要求禁止進食。
不過,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中要求,乘客乘坐城市軌道交通,應當遵守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佈的城市軌道交通乘坐守則。而在現行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坐守則》中,明確指出,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使用可能傷及他人的餐具(餐刀、餐叉等)”。
“如果我們工作人員看到車廂內有不文明行為,肯定會上前勸阻。”有廣州地鐵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乘坐守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也沒有具體的處罰規定,這有時候也給工作人員的勸阻帶來一定阻力。該內部人士表示,從長遠來看,針對車廂進食、安檢等多行為,出台更細化的規範,配套更嚴厲的處罰措施,將是趨勢。
記者瞭解到,2019年5月10日起,《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已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意見稿》,乘客不得在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內飲酒、吸煙、亂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不文明行為,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的人員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
(原標題:男子帶榴蓮進站被拒怒摔一地 知情者:我帶了一塊也沒讓進)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點時新聞、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