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耕地,要優先用於糧食生產!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文件指出,要採取有力舉措防止耕地“非糧化”,切實穩定糧食生產,牢牢守住國家糧食安全的生命線。這是繼《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之後,國務院辦公廳今年印發的又一份事關耕地和糧食的重要文件。筆者認為,保中華民族的飯碗,耕地不能“非農化”、糧田不能“非糧化”,有限的耕地資源要優先用於糧食生產。
防止耕地“非糧化”具有現實緊迫性。近年來,我國農業結構不斷優化,糧食生產連年豐收,成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壓艙石。但是,部分地區由於經濟利益驅動出現耕地“非糧化”傾向,一些地方把農業結構調整簡單理解為壓減糧食,一些經營主體違規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樹挖塘,一些工商資本大規模流轉耕地改種非糧作物等,如果任其發展,將影響國家糧食安全。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根基。我國人口多、耕地少,耕地質量總體不高,後備資源不足,水熱資源空間分佈不匹配,國情農情決定了必須舉全國之力解決14億人口的吃飯大事。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國際農產品市場供給不確定性增加,必須以國內糧食生產的穩定性來應對國際形勢變化帶來的不確定性。
防止耕地“非糧化”,必須正確處理糧食生產和經濟效益的關係,不能單純以經濟效益決定耕地用途,必須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的精華,要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三大谷物的種植。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適度用於非食用農產品生產。
防止耕地“非糧化”,必須管好用好糧食生產功能區。有關部門已經依法劃定了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這是統籌考慮資源稟賦和市場條件的重要舉措。各地在實際工作中,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一句話,凡是破壞土壤耕作層的行為必須嚴格禁止。
防止耕地“非糧化”,必須產區銷區一起發力。長期以來,主產區為國家糧食安全作出貢獻,但產糧大縣大多是經濟弱縣,一些主銷區卻對糧食生產有所放鬆,種植面積下滑。各地區都有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主產區要努力發揮資源優勢,利用適度規模經營,繼續為全國作貢獻;產銷平衡區要建成一批旱澇保收的口糧田,保證基本自給;主銷區要明確糧食種植面積底線,確保糧食種植面積不減少。
來源/經濟日報(記者喬金亮)
監製/張益勇 審核/閆偉奇
編輯/徐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