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陳女士,她在2019年的時候買了一輛奔馳glc260L。只不過這輛汽車並不是她自己買的,而是委託她杭州的一位朋友幫其購買的。也就是説,這輛汽車雖然是陳女士掏的錢,但整個購車的過程並沒有親身參與。
即便是汽車保險,陳女士也只是知道購買了平安保險,至於保費什麼的,她一概不清楚。因為這輛汽車主要是她的丈夫在開,當時的購車發票也就寫了她丈夫的名字,葉先生。
第1年的保險稀裏糊塗地買了之後,2020年的時候,工作人員提醒陳女士該續保了。她覺得保險在哪裏反正都是買,既然第1次是在平安買的,那就接着續保好了。
第2年續保的時候,她依舊沒有仔細查看保單裏面的信息,工作人員給他收了多少錢,她就在微信上轉了多少錢。這3年的時間,陳女士一家買的這輛汽車並沒有出現過什麼事故,也就沒有出險。
直到2022年的時候,陳女士突然不想在平安續保了,因為她有一位朋友也是做保險的,並且保費還可以優惠一些,陳女士就有想在朋友那裏購買保險的想法,因此在保險快要到期的時候,她就委託了朋友給他買保險。
幾天之後,陳女士從朋友那裏得知,自己竟然無法從他們的渠道投保。因為保單上面的被保人和行駛證上面的名字不一樣,對方根本就出不了保單。
這時候陳女士才想起來仔細查看一下這三年裏買的保險,因為車輛的行駛證是他丈夫的名字,而保單上面的行駛證,卻是她自己的名字。
陳女士在瞭解完這件事情之後,就找到了平安保險的負責人,問他們究竟是怎麼回事?對方在查詢了一下系統之後,也跟陳女士道了歉,説確實是他們這邊弄錯了。
既然是弄錯了,陳女士也就開始懷疑,自己在平安買的那三年保險是不是也屬於無效的,畢竟保單上的人名都是錯的,那就屬於脱保狀態,出了事故之後,理賠恐怕也會受到影響。
但這位保險公司的負責人卻對陳女士説,雖然弄錯了被保人,但理賠的時候並不會有什麼影響。當陳女士要求對方出具保險公司相關的文件和條規時,對方卻説沒有。
這種行為在陳女士看來有些好笑,她不傻,自然也不會相信這種空口無憑的話。保險公司理賠的要求有多嚴格她是知道的,竟然沒有任何的文件作為支撐,那對方説的話也就只能代表個人立場。
因此,陳女士要求平安保險退還她這三年的保費。對於這個要求,該負責人直接拒絕了,他説除了行駛證車主的信息錄入錯誤之外,其他的信息都是正確的,保單也是有效的。
因為遲遲無法解決這件事情,陳女士在手機上一怒之下回了一句:我交了錢,平安卻給我保了個寂寞。
不知道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