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罰款,取消
今天(7月29日)上午,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趙昌華就《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做出瞭解釋,明確了凡是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罰款事項,一律取消。
《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於今年7月21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取消29個罰款事項,調整24個罰款事項。
不得通過增減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在法定幅度之外調整罰款上下限等方式層層加碼或者“立法放水”。關於設定程序,立法法對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制定、修改都有明確規定,罰款事項的設定必須在法定權限內、按照法定程序設定。沒有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予以取消。
同時,《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還要求凡是罰款事項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違“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或者有失公允、過罰不當的,一律取消或調整。
凡是罰款事項可採取其他方式進行規範或管理的,一律取消。比如,以前要求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如果不帶,就會被罰款,但現在有關部門可以通過信息化手段查詢證件信息,已不需要再隨車攜帶的,通過設置罰款進行監管已沒有必要。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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