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蔡鄂生、孟祥決定逮捕

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0日,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蔡鄂生、孟祥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蔡鄂生決定逮捕

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蔡鄂生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孟祥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執行局原局長孟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南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孟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蔡鄂生、孟祥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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