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供並指使涉案人員外逃,這個廳官“不一般”

3月25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省政府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辦公室(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原常務副主任(正廳級)周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光華違反政治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串供並指使涉案人員外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羣眾紀律,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對於周光華的所作所為,紀檢監察機構在通報中批評道:“周光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理想信念喪失,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喪失人民立場,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鑑於周光華的違紀違法情節性質嚴重,情節惡劣,他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也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在周光華的一系列問題中,有一條十分特殊——他存在“串供並指使涉案人員外逃”的情況。此前,有不少落馬官員都存在對抗組織審查,想方設法逃避罪責,乃至於與他人合夥串供的問題,然而即便如此,像周光華這樣,直接指使其他涉案人員外逃的,仍然是極少數。

周光華的所作所為,説明他的腐敗問題背後還有一張“腐敗網絡”,在這張網絡中,其他涉案人員掌握的信息,對澄清案情有着不容忽視的作用,也正因如此,他才會想方設法讓自己的“同夥”逃跑,以此防止自己受到更多牽連。

2015年,“百名紅通人員”名單集中公佈,其中便有在受到查處之前聽到風聲而提前逃跑的人。其中,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名字:程慕陽。

程慕陽是已故河北省委原書記程維高之子。早在2003年,程維高就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撤銷正省級職級待遇。在當時的通報中,程維高被指控“為他人和其子程慕陽謀利”。然而,儘管程維高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程慕陽卻已提前溜之大吉,這不僅使得正義未能充分實現,也對徹底查明這對父子的不法謀利行為有負面的影響。

面對紀檢監察機構的調查,有人想的是主動配合,爭取寬大處理,也有人負隅頑抗,甚至竭力走漏風聲。兩種迥異的態度背後,反映的是涉事者不同的認知水平,也必然會對應不同的處理結果。歸根結底,問題幹部一旦有違紀違法行為,遲早要被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妄圖以各種方式逃避追責,甚至安排涉案人員逃跑,或許能逃得了一時,但註定逃不了一世。

資料來源:江西省紀委監委、中國新聞網等

編撰 / 楊鑫宇  編輯 / 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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