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超過規定時速10%-20%的違法行為,扣3分罰200;超過規定時速20%-50%的違法行為,扣6分罰200;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違法行為,扣12分罰2000,並吊銷駕照。
在實際操作中,超速10%以內通常是不會受到任何處罰的,但各地政策執行標準稍有差異,個別地方超速10%以內被抓拍的話也要接受警告處罰,否則車輛無法通過年審。
在高速公路,將全面實施區間測速作為超速判定依據,單點測速設備(定點、移動測速)記錄的超速違法數據,不作為罰款、扣分依據,僅作為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的依據。在高速公路行駛,最好開啓導航,遇到區間測速都會有提醒,導航的速度是比儀表盤更接近實際車速的,在道路暢通的情況下按照導航提示的速度限值跑是不用擔心超速的。在超車過程中瞬時的超速即便被拍到也不必擔心被處罰,只要區間平均速度不超限值即可。
日常市區道路行駛,大家通常不會開導航,僅通過儀表速度判斷車速,根據國家標準《汽車用車速表》規定,車速表指示車速不得低於實際車速,指示車速與實際車速之間誤差應符合以下關係式:0≤指示車速-實際車速≤實際車速/10+4km/h,實際車速為100時,儀表顯示在100到114之間。根據廠家標定不同,儀表顯示速度通常比實際車速高3%-10%。
城市道路限速以60居多,快速路有限速70、80,按照保守估計,儀表顯示速度比實際值高2到3公里/小時,而超速10%以內通常不會被處罰(交警抓扣分罰款還忙不過來,哪有閒心找你當面給個警告),所以城市道路上按儀表顯示加10%的速度過測速點是安全的,比如限速60你按儀表盤速度跑66是不用擔心被罰款扣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