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2號公章”蓋出高效率

本報弋陽訊 (記者呂玉璽) “申請入駐高新區的項目在園區進行集中評審,相關部門同意後,現場聯審聯批、蓋章,我們真正體會到了辦事不跑腿、審批不出園。”10月27日,在弋陽高新區擬入駐園區項目評審會現場,上饒市盛髮針織有限公司負責人丁金春説,園區有了“2號公章”,辦事效率高多了。

推行“2號公章”,是弋陽縣為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授予高新區為企業提供行政審批服務權限的創新做法。今年10月13日,弋陽縣政府把縣直8個職能部門共59項審批權限下放給高新區,讓企業在建設、生產、經營過程中,享受“辦事不跑腿、審批不出園”服務。據介紹,此舉是為了打造體制最順、審批最少、流程最優、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政務環境,為園區企業提供高效、快速的“一站式保姆服務”。

所謂“2號公章”,就是為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簡化審批環節、提高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32條規定,行政服務中心辦公部門和單位,啓用了印模同原部門和單位的公章同等規格、刻有“2”號字樣的公章。“‘2號公章’是經過各有關單位授權,是各有關單位行政審批專用行政公章,在行政審批服務方面具有與原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弋陽高新區黨工委書記邵美芳介紹,以項目立項為例,弋陽高新區住建局駐點專班蓋的章,與縣住建局蓋的章,具有同等效力,相關部門都予以承認。如果説縣住建局蓋的是“1號公章”,那麼高新區住建局駐點專班蓋的就是“2號公章”。

記者在弋陽高新區企業服務中心看到,住建、市場監督管理等窗口秩序井然。推行“2號公章”後,弋陽高新區着力打造“弋心一意”服務品牌,縣住建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等5個派駐單位專人專班,共有14名工作人員定點在園區服務;未實行人員派駐的縣發改委、工信局、商務局等3個單位賦權事項,由弋陽高新區直接進行“2號公章”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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