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
日前,經阿壩州委批准,州紀委對阿壩州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阿壩州監委對其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徐堅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晉升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錢款;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審批;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招標備案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徐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堅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