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紀律要求,你給老易講清楚了嗎?”一上班,我就被組長急匆匆叫到辦公室。
原來,駐在單位已退休縣處級幹部老易要給兒子辦婚宴,私下通知了機關和二級機構20多名同志,這件事被組長知道了。
“他已經按規定填寫了報告表和承諾書,怎麼還會這麼做?”我也有點“無語”。
“你馬上打電話通知老易,現在來單位!”組長和我緊急約談老易。
“我都退休了,給兒子辦個婚宴怎麼了?”老易見到我們,有點不以為然。
原來,他雖然當面向我表示遵守紀律規定,私下卻認為自己已經退休,沒職沒權,不存在和原同事的上下級關係,打算安排三到五桌請單位的老同事。他自認為,這應該不能算違紀問題,最多算是打個人情世故的擦邊球。
“這可不行,黨的紀律不是隻管在職幹部,對退休幹部也一樣管用。”組長一臉嚴肅。“再説,你感覺自己已經退休了,這麼多同事參加你的宴請,也是在違規違紀啊,老易!”……
聽了組長的一番話,老易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你們放心,我馬上就通知大家取消婚宴,違紀的事兒不能幹!”
很快,這20多名同志都收到了婚宴取消的通知。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糾治“四風”一點都不能鬆懈,作風建設一定要做到防範在前、提醒在前、監督在前。尤其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對婚喪喜慶事宜的監督可千萬馬虎不得。
編輯/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