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6月17日電 (記者李楠樺)據市場監管總局消息,16日,市場監管總局“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現場推進會在湖北省宜昌市召開。會議介紹,專項行動開展一年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緊緊圍繞“斬斷市場銷售鏈”核心目標,抓住關鍵環節,突出問題導向,細化重點任務,精準實施全鏈條監管,共查辦各類違法案件3962件。
會議指出,專項行動有力淨化了網絡經營環境,遏制了宣傳銷售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勢頭,打擊了相關違法行為,推動了社會共治,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深化專項行動成果,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將專項行動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
會議強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把專項行動作為“我為羣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推動長江“十年禁漁”從“治標”向“治本”轉變。要抓好日常監管,嚴查違法行為,深挖案件線索,緊盯重點環節,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要加強協同配合、行刑銜接、行紀貫通,強化信息互通、經驗共享、聯查聯辦;要加大曝光典型案例和政策宣傳力度,營造“不捕、不賣、不做、不吃”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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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流域禁捕的決策部署,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斬斷市場銷售產業鏈,保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2020年7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並公告嚴禁八種違法行為:
一是嚴禁採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
二是嚴禁採購、銷售和加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
三是嚴禁對水產製品標註“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四是嚴禁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五是嚴禁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六是嚴禁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進行宣傳。
七是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發佈廣告。
八是嚴禁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提供交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