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鋭評|男子18個月四婚四離被列嚴重失信名單,婚姻豈能被當成牟利工具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依法建議秦淮區民政局,將一名18個月內與四名女性閃婚閃離的“結婚黃牛”丁某,列入婚姻登記嚴重失信名單。據悉,該男子為幫四名女子獲取購房資格,先後與四人結婚離婚,婚姻關係存續期均僅2至7天,嚴重違背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平秩序。(據5月10日江蘇衞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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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衞視新聞截圖

如果不是2022年1月初,丁某被女子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他們2017年辦理的、只持續3天的婚姻關係無效,丁某這種拿結婚當買賣的行為,可能至今都不會敗露。而王某當時明明是已婚的身份,卻為了取得南京的購房資格,謊稱未婚,與丁某登記結婚,兩天後購房成功,便登記離婚。

這個案子的當事雙方,心裏都沒把結婚當成邁向幸福生活的新起點,而只是當成了規避國家法規,獲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而他們的行為之所以能夠得逞,與當時政策不盡完善,婚姻登記工作存在漏洞有很大的關係。正因為婚姻登記系統一直未能實行全國聯網,才讓當事人很容易就能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並且只要對方不揭發,就很難被發現。整個辦事程序缺乏約束力,一些本身對婚姻缺乏敬畏,誠信意識不強的人,鑽起空子來就輕而易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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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對違法之舉做出懲處的同時,法院向民政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等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將王某和丁某列入嚴重失信名單,規範婚姻登記及購房證明開具、管理工作,這一舉動具有重要意義。司法機關通過典型案例進行法制宣傳,舉一反三地幫助相關部門去認識並核實管理隱患,明確自身的法律責任,從而在實際工作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形成震懾,預防和減少同類違法行為的發生。

婚姻應以愛情為基礎,以誠信為起點,執子之手,應有與子偕老的決心和真心,而不是為了眼前的利益,踏入“與子浮沉”的深淵。同時,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嚴肅的,沒有什麼真假之分,只要進行了婚姻登記就要為婚姻關係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所謂的“假結婚”,多是法律意識淡薄,利益衝昏頭腦的表現,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很容易產生財產糾紛,有時甚至涉及人身權益侵害,最終往往以悲劇和鬧劇收場。

2021年12月31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曾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並印發指導意見,要求加大對婚姻登記作假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強維護婚姻登記秩序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其中就規定,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户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納入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當事人名單,由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可見,婚姻雖然自由,但絕對不是兒戲,在婚姻中失信,同樣也會寸步難行。

希望這種荒唐的案件不要重演,希望每一段婚姻都充滿熱愛與忠誠,而不是充斥着私心和貪慾。更期待司法建議能夠切實地推動相關工作的進步,早日堵上漏洞,完善機制,從源頭消除將婚姻當工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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