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環球時報國際
綜合印度快報等印媒報道,當地時間2月18日,印度古吉拉特邦的一個特別法庭對2008年艾哈邁達巴德連環爆炸案的涉案罪犯宣判,49名罪犯中38人被判處死刑。另外11人被判處終身監禁。
報道稱,在被判處死刑的38人中,有一人是唯一一個還根據《武器法》而被定罪的,被額外判處一年監禁。
報道指出,法官還對48名罪犯每人處以28.5萬盧比的罰款。而上述因為《武器法》被定罪的那人,根據該法還被額外處罰28.8萬盧比的罰款。
在宣判時,法官還裁定向爆炸中死亡的每個人賠償10萬盧比,重傷者賠償5萬盧比,輕傷者賠償2.5萬盧比。
此前的2月8日,特別法庭的法官宣佈,涉案的78名被告中,49人根據印度刑法典的各種罪行被判有罪,另外29人無罪。
2008年7月26日,古吉拉特邦主要商業城市艾哈邁達巴德在不到70分鐘時間內,連續發生21起爆炸襲擊事件,有多達22枚炸彈在包括醫院、公共汽車在內的的多個地點發生爆炸,另有2枚沒有被引爆。襲擊造成56人死亡,近200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