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温州新聞網
温州網訊 高空拋物嚴重威脅着人們的“頭頂安全”,也挑戰着城市文明的底線。今年,高空拋物正式入刑。日前,龍港警方查處一起高空拋物案。
“砰!”12月13日15時許,市民陳先生步行經過龍港市雙排街某處民房時,突然痛苦地捂住頭部,鮮血不斷從指縫中流出。他的腳邊是一個沉甸甸的編織袋,裏面裝着瓷磚、水泥袋子和水泥渣子等裝修廢料,重量有幾十千克。這袋垃圾是剛剛被人從樓上丟下,砸到了陳先生。
原來,該處民房二樓正在進行裝修,工人黃某當時正在樓上清理建築垃圾。為圖方便,他將成袋的垃圾徑直從窗口丟下。“黃某自稱當時看了一下,以為樓下沒人,在接連扔下了幾袋垃圾後,砸到了恰好路過的陳先生。”民警介紹,事發後,黃某將受傷的陳先生送往醫院救治,“頭上縫了多針,目前傷情已經基本穩定,還在進一步治療中。”
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於2021年3月就高空拋物單獨定罪,公安機關需依法維護公眾“頭頂上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築物或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目前,黃某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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