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羣孩子正在排隊過斑馬線,按理説,此時行駛的車輛都應該停車讓行,但是,偏有肆意妄為的主,肆無忌憚地衝撞隊伍,衝過斑馬線,甚至差點兒撞上兩個小孩。
沒錯,説的就是粵A283YB的車主。
事發廣州,對於這樣一場引起公憤的惡劣事件,廣州番禺公安反應很快,昨晚10點多,就發佈了詳細的警情通報。
雖然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一天了,並且也有了處罰結果,但是,鑑於在5天之後,我們仍將有可能再次見到他駕駛着粵A283YB的車跑在路上,所以,我覺得還是有必要提醒一下大家,尤其是生活在廣州的朋友:
碰到粵A283YB的車以及車主,請躲遠些。
能躲多遠就多遠。因為,這種人,下雨天遭雷劈,都可能連累到你。
我為什麼這麼説?咱們看幾個細節。
第一個,科目一那麼一本厚厚的教材,裏面講了那麼多交通規則,其核心就是兩個關鍵詞:規矩和禮讓。但是再看這位車主,拐彎不減速,見到行人過斑馬線不停車讓行,守規矩和懂禮讓一樣沒佔,看來是習慣霸道了。
第二個,當車開到孩子跟前時,車主有明顯的剎車動作,而且車也確實停住了,但看到孩子沒事,車主繼續加油門衝過了隊伍,這一系列操作,也能反映出車主的意圖,就是要快速通過,即使面前有人。
你説他是頭鐵還是心鐵?兩樣都佔。但説到底,這是一種極度不負責任的表現,對別人的生命和家庭不負責任,對自己和自己的家庭也不負責任。
第三個,老師見狀,情緒激動地用雨傘打了車身(我估計也是甩了車主一臉雨水),這時,司機一個急剎車,從車上下來了。
下來幹什麼?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嗎?不是,人家是“對在現場的負責老師進行言語謾罵”了,如此理直氣壯,説白了,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為了自己方便,可以漠視別人的生命,可是當自己覺得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時,又對別人肆意辱罵,這不是自私自利又是什麼?
第四個,出現在警方公佈的視頻裏,在警方就當時現場情況質問他時,他一直翹着二郎腿,腳還來回擺動,以極度放鬆的姿態,來“反思”此次惡劣行為。
好傢伙,看這架勢和態度,讓我一度以為他才是正義使者,而過馬路的老師和學生才是犯錯的一方。
所以,他説他有悔過之心嗎?你信嗎?
第五個,出現在警方公佈的視頻裏,警方問“為什麼沒有停車避讓”,他回答停了,但是停不下來,“因為車速有點偏快”。
但就像我在上面第二點提到的,車主有明顯的剎車動作,而且車也確實停住了,看到孩子沒事,他又加油門衝過了隊伍。這是停不下來?這是根本不想停下來。
惡魔都在細節裏,從頭至尾,車主都透着一股深深的惡。
這種人就應該讓他遠離方向盤,遠離汽車駕駛。
但既然他沒有遠離方向盤,那我就只能再次提醒大家:
碰到粵A283YB,請躲遠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