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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分子林卓廷今早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涉披露受調查人身份資料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環球時報新媒體】;

據港媒報道,香港廉政公署今天(28日)早上上門拘捕了亂港分子林卓廷,他被指涉及披露7·21受調查人身份資料。

林卓廷抵達廉政公署總部(香港“東網”圖)

據香港“東網”報道,林卓廷的社交平台專頁透露,他於今早7時許被廉署上門拘捕,涉嫌於去年12月至今年7月期間,向公眾披露一名接受廉署調查人的身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至上午近9時半,他乘坐七人車抵達北角廉署總部受查,並將於下午2時30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港媒稱,林卓廷向廉署人員查詢受查人身份時,廉署人員稱不便透露,又稱不會搜屋,稍後會帶林卓廷返回廉署總部落案起訴,並向他展示一些文件作調查之用。

林卓廷(左)在寓所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30(1)列明任何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就任何被指稱或懷疑已犯的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的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公眾、部分公眾或任何特定人士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份或該受調查人正受調查的事實或該項調查的任何細節,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萬港元及監禁1年。

林卓廷(香港“東網”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此前曾報道,香港警方8月26日拘捕了林卓廷及許智峯兩名亂港分子。警方當時在記者會上介紹,林許二人涉嫌在去年7月6日屯門示威中“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計算機”、“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

香港警方12月27日已就違反香港國安法逃到海外的亂港分子進行通緝,人數約有30人。其中包括此前已竄逃至英國的許智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