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褚健“貪腐”往事與“過山車”人生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綜合

從浙大最年輕正教授、浙大副校長,到“階下囚”,“過山車” 般的人生“觸底”後,褚健或將迎來他人生中最“高光”的下半場。

5月22日,上交所官網消息,上交所科創板發審委重新恢復了對浙江中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控技術”)的上市審核。如果一切順利,中控技術這家由校企改制而來企業將登陸資本市場,褚健或將憑藉其超過25%的持股比例身家飛昇。

儘管已離開牢獄3年多,“貪污罪”等罪名仍對褚健及其名下公司留下不小的烙印:褚健僅以“顧問”身份實際控制公司,其胞弟褚敏走向台前擔任公司董事長;上交所科創板發審委也曾向公司發出問詢:褚健的罪名是否會為中控技術後續發展造成隱患。

法院認定其侵吞、騙取公款

2012年以前,褚健的人生簡歷堪稱“開掛”。

15歲進入原浙江大學化工系工業自動化專業就讀、23歲成為浙大化工生產過程自動化及儀表專業與日本京都大學首屆博士聯合培養第一人。1993年,褚健剛好30歲,那年他被聘為浙江大學正教授,成為浙江大學當時最年輕的正教授。

同樣在1993年,褚健拿着浙江大學出具的一張20萬元支票在當地註冊了一家全民所有制公司,褚健將其起名“中控”,英文則是SUPCON,即super control的縮寫,寓意着要做中國最好的控制系統。這家公司日後成為中控技術的前身。

2005年2月,褚健任浙江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從一名普通教師躍升為一名副廳級幹部。同時他也是工業控制領域的科學家。

然而7年後,褚健的命運急轉直下。2012年,中央巡視組進駐浙江大學。這期間,多封針對褚健匿名舉報信出現,舉報內容涉及褚健論文抄襲、貪污及轉移國有資產、亂搞男女關係等。其後,中紀委駐教育部監察局調查組進駐浙大,褚健被作為重點調查對象。2013年11月,褚健被以涉嫌貪污科研經費等罪名遭逮捕,此後一直未開庭審理。

2017年1月16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1999年至2002年,褚健曾利用擔任相關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款共計人民幣238.1803萬元;2012年下半年,褚健指使他人銷燬浙江中控軟件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中控自動化公司、浙江大學工業自動化工程研究中心等相關公司單位的會計賬冊,情節嚴重。

最終數罪併罰,除被追繳全部違法所得外,法院還對褚健處以3年零3個月有期徒刑,並罰款100萬元。因先行羈押日期能夠折抵刑期,在宣判後第三天,即2017年1月18日這天,褚健得以重獲自由。

褚健到底如何“掌控”的中控技術

因為身份原因,褚健的落馬在當時一度引發極高關注,被稱為“中國科技第一案”,不過褚健案當時在科學界引發了爭議。

據新京報2016年報道,2014年8月,褚健案被移交審查起訴後,浙江大學的部分師生、中控技術(中控科技旗下公司)部分員工等800餘人,簽名為褚健取保候審作保。

當時輿論普遍認為,褚健之所以被調查,與“紅帽子公司”(校企公司,當時很多)中控技術改制有着很大關係,而褚健則被認為是改制最大受益者。

根據權威公開資料,記者梳理了褚健“掌控”中控技術大體過程。

1993年,褚健受命創辦了浙大工業自動化公司,成為中控的前身。

1999年5月,浙大工業自動化公司與浙江大學另外兩家校辦企業浙大半導體、浙大快威科技合併,打包成立浙江浙大海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海納)上市,浙大工業自動化公司更名為浙大海納中控公司(簡稱:“海納中控”)。

2002年,浙江大學再次決定將浙大快威科技和海納中控剝離出上市公司。這時,褚健出手接盤。

2002年7月9日,海納中控與中控科技(褚健實際控制)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海納中控按照1∶1.2的價格,將其所持股權以360萬元的價格轉讓。其二,海納中控將其持有的浙大中控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40%的股權,按照1∶5.33的價格、以213.2萬元轉讓給中控科技。其三,中控科技同浙大工程中心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後者以300萬元低價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中控科技。

檢察院在隨後起訴褚健時指控,上述股權價值在轉讓時被嚴重低估,經鑑定,上述三項轉讓的股權在價格鑑定基準日(2003年1月22日)的價格分別為2619.23萬元、519.24萬元和2619.23萬元。褚健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低價轉讓股權等手段侵吞、騙取公款,共計6579萬餘元。

不過,該指控剛一出爐便引起諸多爭議。爭議焦點在於檢方採取的收益鑑定法—按照當下中控的股權價值,推算當年股權的收益到底合不合理。

此前,新京報記者曾對雙方“爭議”有過詳盡調查報道。當時,褚健代理律師周澤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檢察機關在偵查期間委託評估機構將中控技術2013年1月22日300萬股權市場價格鑑定為2619.23萬元,是參照今天中控技術的股權價值,計入該股權交易未來若干年的預期收益,而得出當年的股權價值,並不合理。

在經歷3年拉鋸戰後,最終,在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褚健被認定的罪名包括了利用相關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款罪以及指使他人銷燬相關公司會計賬冊罪。而“侵吞國有資產”在判決書中並未出現。

因為羈押時間長,在法院宣佈判決的第三天(1月18日),褚健即服刑期滿,重獲自由。

刑滿釋放次日,褚健回到了其創辦的浙江浙大海納中控自動化有限公司。當天,褚健發表致員工一封信,號稱將實施“烈火計劃”,打造更偉大的中控。

這以後不久,褚健又將朋友此前代持中控技術股份收回,取得中控技術實控權。

2017 年 3 月,褚健與 8 名代持人共同簽署的《代持股協議(合併)》,正式以書面形式共同表明代持關係。一年半後的2018 年 12 月,褚健在浙江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完成工商備案手續。褚健由此“名正言順”地成為中控技術實際控制人。

2018年5月,褚健團隊領銜的寧波工業互聯網研究院正式在寧波海曙揭牌。

同樣在2018年5月,工信部產業發展促進中心官網公示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網絡空間安全”重點專項擬立項的2018年度項目。由中控技術牽頭承擔、褚健作為負責人的“工業控制系統安全保護技術應用示範”項目入圍,該項目共獲得中央財政經費2758萬元。這也是褚健出獄以來,他接到的第一次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

2020年3月, 上交所正式受理中控技術的科創板上市申請,中控技術或即將開啓資本市場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