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某亮等5人非法拘禁、聚眾鬥毆一案依法宣判。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某亮等5人非法拘禁、聚眾鬥毆一案依法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王某亮夥同姚某羣糾集被告人楊洪某、陳某、康文某等人形成惡勢力團伙,多次在津南區以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亮、姚某羣為索取債務,指使及夥同其他被告人多次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並毆打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王某亮糾集其餘被告人毆打他人,致三人輕傷、輕微傷後果,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鬥毆罪。被告人王某亮、姚某羣糾集被告人楊洪某、陳某、康文某等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在一定區域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團伙。被告人王某亮、姚某羣系該犯罪團伙的糾集者,依照各被告人在犯罪團伙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事實,判處被告人王某亮等人三年十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津雲新聞編輯孫暢)
【來源: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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