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賭博輸七套房,為其中一筆259萬賭債打官司,法院判決亮了

阿財(化名)50多歲,做工程的,平時喜歡小搞搞,認識小胡以後,小搞搞變成了大搞搞,最瘋狂的時候,他接連轉了7套房產給小胡用以抵賭債。

最近,阿財起訴了一起借貸官司,要求返還其中他已經付出去的259萬元。

法院的判決結果,讓人大吃一驚。259萬元,不歸你阿財,也不應該給你債主,依法收繳國庫。

包工頭賭博輸七套房,為其中一筆259萬賭債打官司,法院判決亮了

大搞搞輸了上千萬元

阿財和小胡相識於一個小茶室,算起來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

當時小胡帶着筆記本電腦在網上賭,阿財看了非常感興趣,然後就加入進去了。

據説,這是小胡等人自己在網上折騰的賭博平台,玩得很大,有時一來就是幾百上千萬的輸贏。

2013年期間,阿財參與小胡開設的網絡賭博,陸陸續續輸了1476萬元。由於資金不足,遂將7套商品房轉給小胡用於抵債。

做工程的阿財其實手頭也沒多少現金流的,房產好多是開發商用來抵工程款的,後來工程款陸續付進來了,房產的歸屬也就不算阿財的了。

所以,阿財只能與小胡協商退房,最終兩人商量以借款方式還賭債。阿財在小胡事先寫好的三份借款借據上籤了字。

現在打官司的就是其中一筆259萬元的賭債。

按照小胡的説法,他正好也欠一個叫張瑩的女人的錢,於是小胡就把債權轉讓給了張瑩。這樣一來,阿財的借款借據上,載明的出借人不是小胡,而是張瑩等人。

之後,阿財陸續向張瑩支付了259萬元。

後來,阿財想想不對勁,自己欠的是賭債,又不是借款,自己也不應該向張瑩還錢,因此向法院起訴,要求張瑩返還其已支付的259萬元。

法院判決亮了

庭審中,阿財、張瑩以及作為第三人出庭的小胡,三方一致確認本案借款借據載明的款項系賭資。

法院認為,阿財與張瑩之間並未發生真實的民間借貸關係,阿財出具給張瑩的借款借據載明的款項實際系阿財與小胡因賭博形成的非法債務。小胡以阿財向張瑩出具借款借據的合法形式無法掩蓋其非法獲利的目的和事實本質。

根據法律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即只有合法的民事活動導致合法利益受到損失,才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本案中,阿財支付給張瑩的259萬元款項實際系阿財履行賭債而作出的給付。阿財確有損失,但該損失系阿財參賭並履行賭債產生的損失,不受法律保護。

法院對阿財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併發出決定書,依法收繳張瑩非法所得259萬元。

小時新聞記者又追問法院,那麼阿財欠小胡還小胡的那些錢呢,怎麼認定。

法院答覆説,阿財欠小胡的所有賭債不受法律保護,阿財自願已經歸還的或者後續願意歸還,不在本案管轄範圍,如果構成賭博罪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新聞+ 賭債不受法律保護 賭資應當追繳沒收

賭博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同時賭資在法律上屬於進行非法活動的財務,依法應當追繳沒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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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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