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島澄清:不存在涉嫌違反廣告法被立案調查情況

4月5日,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ST椰島")在發佈會上公開發布聲明:近日該公司關注到消費日報等媒體發佈題為《ST椰島涉嫌違反廣告法被立案調查擦邊球老手被點名業績前景不樂觀》的文章,該公司第一時間關注到上述報道並立即展開了認真核實,為了避免對投資者造成誤導,予以澄清説明。

ST椰島董事會秘書楊鵬嚴正聲明:“經我司核查,上述新聞所涉企業主體並非我司,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該媒體失實報道並散佈的行為,對我司的聲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我司已對原發媒體及網絡平台發送律師函。”   

據海南日報3月31日消息,椰汁生產企業椰樹集團發佈的廣告內容因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受省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據相關媒體報道,3月25日,ST椰島在其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招生廣告,畫風是濃濃的“椰樹風”,最突出的是一個身體扭成S形的美女拿着椰汁,配文:椰樹集團培養正副總經理學校再招生,專業不限只要懂寫作,入學就有車、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帥哥追。

發佈會上,ST椰島聲明稱,有部分媒體因“椰島”與“椰樹”一字之差,將椰樹集團在其官方微博上發佈的“椰樹集團培養正、副總經理學校再招生”的廣告,誤認為是ST椰島所發。經多方細緻查詢了市場監管局信息及相關報道,證實該事件為一樁烏龍事件。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3月份,ST椰島因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被海口市龍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依據廣告法第九條“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據悉,之前該公司的廣告詞“我從小喝到大”備受爭議。2019年2月份,ST椰島發聲明表示,“我從小喝到大”廣告詞不違反廣告法,得到中國廣告協會批准。

3月23日,ST椰島發佈2020年財報。財報顯示,2020年全年ST椰島實現營業收入8.08億元,同比上漲29.18%,以椰島椰汁為主的飲料收入較2019年同比增加17.74%。

ST椰島前身為國營海口市飲料廠,建廠於1953年,主要生產汽水飲料,1993年股份制改制,2000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涉足行業包括:保健酒、健康白酒、食品飲料、房地產開發和貿易、投資等。2016年,東方資本入主ST椰島成為第一大股東,此後椰島食品飲料作為與椰島酒業並列的業務板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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