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在網上看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一位網友提問: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需要賠償100萬元,但是保險只有50萬元,那另外50萬元可以通過坐牢來抵債嗎?首先咱們要説的是,問出這個問題的網友肯定是個“法盲”,其次就是這是一個“老實人”。下面咱們就來具體説説交通事故後司機無力賠付時,選擇去坐牢可以抵消賠償責任嗎這個題。
首先咱們要知道的是,交通事故也分為很多種,如果你只是在行車過程中撞了豪車,而且沒造成人生傷害的話,通常這類交通事故不會讓肇事者構成刑事責任,只會承擔民事責任,就是上面説到的100萬賠償。而民事責任不能通過刑事責任來抵消,這一點在法律上也是不認可的。所以即使你去坐牢了,民事責任依舊需要你繼續履行。所以説,如果受害者要求肇事者必須賠償的話,肇事者不管是賣房賣車,還是牢底坐穿,這個錢始終都是要賠的。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和受害者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
另一種情況就是在整起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存在酒駕、逃逸等犯罪行為,這個時候,除了賠償受害者100萬元的民事責任之外,肇事者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將從事故嚴重性、危害性等各方面來衡量對肇事者處以多久的刑期。
有人看到這就問了,如果和受害者達成了民事和解,並且取得了諒解書,是否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答案是不行的,諒解書確實可以讓肇事者從輕處罰是肯定的,很多人誤以為刑事諒解書是“免死金牌”其實是錯誤的,所以不要抱有幻想咱們開車在路上,還是要以安全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