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17日訊(通訊員 曹蘇 記者 範木曉子)近年來,隨着貨運行業的不斷髮展,道路貨運市場日益活躍,與此同時,部分企業和司機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在僥倖心理的作祟下,超載運輸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成為交警部門的嚴查重點。
超載被查獲
10月6日13時許,鹽城市阜寧交警大隊查獲一輛號牌為蘇JL2737的重型自卸貨車,經過磅取證,該貨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未達50%。
超載被查後駁載
無獨有偶,當天17時許,民警又查獲一輛號牌為蘇JL29XX的重型自卸貨車,經過磅取證,該貨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未達50%。經核查,這兩輛貨車同屬於一家名為鑫龍運輸有限公司的企業。
企業負責人被處罰
該企業的車輛因超載被處罰後,卻依舊不進行整改,屢次超載上路行駛,存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第四款、《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對公司負責人葛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葛某深刻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表示之前對所屬車輛監管不力,今後一定會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全力抓好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堅決杜絕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
同時,此張罰單也給轄區各運輸企業、公司敲響了警鐘,安全駕駛關乎羣眾的出行和生命財產安全,容不得半分僥倖。
校對 丁皓宇
【來源:揚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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