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邊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敦化大隊民警在夜間巡邏中,同時查處了4輛“百噸王”貨車,4輛貨車司機都因一年內第二次駕駛超載貨車上路被敦化交警查處,駕駛證被降型。
10月11日23時許,一輛車牌為吉AU4658的大貨車進入正在路面巡邏執勤的敦化交警大隊市區二中隊執勤交警的視線,該車車廂內貨物高聳、行駛緩慢,存在明顯的超載嫌疑,交警將車輛攔截,在對車輛進行檢查的同時,又有三台載貨大貨車,緩緩駛來。隨後交警將車輛攔截,並進行檢查。經交警檢查發現,四輛貨車都是運輸石子的車輛,都存在超載嫌疑,經過公路超限檢測過磅稱重核實:孫某駕駛的號牌為吉AU4658大貨車總質量為110.70噸、李某駕駛的號牌為吉B86555大貨車總質量為116.78噸、徐某駕駛的號牌為吉H90855大貨車總質量為110.78噸、李某駕駛的號牌為吉BE1980大貨車總質量為113.5噸,四輛貨車載貨都超過車輛核載量的50%以上,是名副其實的“百噸王”。執勤交警進一步固定證據,將四名司機帶回大隊進行處理。
交警通過查詢,還發現4名司機在今年內都曾經因超限駕駛“百噸王”貨車被敦化交警查處過,並處以罰款2000元和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據司機講,由於利益的驅使,自己並未從上次的交通違法和處罰中吸取教訓,認為上次只是一次巧合,交警不會天天半夜查車的,於是罔顧交通安全,繼續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上路,結果……。交警耐心地對4名司機進行教育,講清車輛超限超載的危害性,告誡他們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守法安全行車。最後,交警依法對4名司機駕駛超限超載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責令其對超限貨物進行轉運。這也意味着4名司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駕駛證記滿12分,駕駛證降級。
近日,延邊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和龍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進一步強化措施,打擊非法超限超載行為,淨化道路交通環境,全力預防超限超載引起的交通事故發生,10月14日,查獲一起“百噸王”。
10月14日下午15時許,和龍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深入路面,在龍東線88公里加200米處採取流動巡查、設點稽查方式開展聯合執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H6XXX5重型倉柵式貨車迎面駛來,因速度緩慢,車輛超高冒尖,聲音低沉,有超載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上前查看,首先對駕駛員證件依法進行檢查,並將其引導至就近檢測站過磅檢測,結果該貨車總質量31000㎏,核定載質量18010㎏,稱重100500㎏,屬於典型的超載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條款對駕駛人李某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並要求駕駛員卸下超重的貨物直到符合運載標準。
由於“百噸王”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難免會給道路、橋樑結構帶來災難性破壞,而且超限超載會使輪胎髮生變形,在加大摩擦中極易引發爆胎事故;會導致車輛制動性能嚴重下降,因慣性使剎車距離延長;另外在轉彎時很難操控容易發生側翻,因此這一直是治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和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會繼續聯合有關部門採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管控,嚴查超限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營造出嚴查嚴管的高壓態勢,維護好人民羣眾的安全與利益。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來源:中國吉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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