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發展,給生活帶來了便捷。然而,對科技的濫用可能會帶來災難。如果讓一名英雄掌握一項超能力,他會拯救蒼生,一個惡人掌握某項技能,他會為害一方。
有位媽媽突發奇想,在家中裝上監控去監督女兒的學習,她從手機上就可以隨時查看女兒的狀態,比如是否按要求閲讀,坐姿是否端正。另外,監控還有喊話功能,媽媽可以通過上帝視角督促女兒聽話,糾正不良習慣。不過,媽媽的做法確實有點過了,不管年齡大小,孩子都應該有自己的空間,雖然需要監護其成長,這種方式對小孩精神上會是一種打擊,不管做什麼總有“第三隻眼”監督着你的每一個舉動,小孩以後不患上心理疾病才怪。
家長遙控監控小孩學習合理嗎?
這種做法是不提倡的,首先法律規定小孩的人格尊嚴應得到尊重和保護。監控小孩可能是出於安全、便捷考慮,但要事先徵求小孩的同意,做好前期的溝通,並告訴具體安裝位置,並説明安裝的原因。假如小孩表示反對,父母從高姿態強行要求,首先會讓小孩感覺到父母不信任自己,經歷相互作用的影響,小孩也會對大人產生不信任感。假如小孩同意安裝,父母不應侵犯小孩的隱私。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譭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閲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閲。
不尊重孩子隱私會帶來什麼影響?
1、影響自我發展
一位20出頭的女孩傾訴説:媽媽有求於我時,從不過問我是否願意,直接下達命令,同意還好。假如提出反對意見或不樂意,媽媽就會不高興,斷絕零花錢,説我不懂事,白養你這麼大,讓你辦個事都這麼難!有時候偷看我的日記,還不能在她面前生氣,要不就指責有什麼事瞞着她,要不為何不敢光明正大地讓她看。你就沒有辦法,兩代人的觀念差異太大,根本沒有辦法溝通。
意思是她生養了你,就有權利知道你的一切,無論何時都不能瞞着她。以至於讓我養成了討好型人格,不敢寫日記,不敢談戀愛,也不敢看小説……別人需要幫助,即使我做不到,也不懂得拒絕。
我特別想逃離這個家,不想和他們住一塊。但是我還沒有經濟能力,只能忍氣吞聲。
2、孩子仇恨父母
父母不尊重小孩,一方面是否認他們的成長和獨立性,一直認為小孩還比較稚嫩,處理不好複雜的事情。小孩會有一種自己是父母的私有物品的感覺,叛逆的個性想爭取更多的私人空間,堅持自己的觀點,這個是很有必要的。有的甚至還會做出極端的言行,如拒食、想不開、仇恨。做什麼事都與父母逆向而行。
3、做出極端行為
《小歡喜》中英子跑到橋上跳河的一段戲讓人印象深刻。英子遇到父母飛奔出去,一直跑到橋上,站在欄杆上欲跳河。媽媽哭喊着讓她下來,有什麼事好好説。英子已經無法跟媽媽溝通了,她總憑着自己的想法行事,決定女兒的人生。
媽媽以為“我都是為你好”可以獲得女兒的理解。在女兒看來,這都是媽媽自己“閉口造車”的想法,從未考慮女兒內心到底想的是什麼?為何她要選擇一所和自己想的不一樣的大學。你看到沒,媽媽不尊重小孩,容易讓其走向極端,選擇大學並非理性,只是想逃離媽媽的監控範圍。女兒也理解媽媽為自己付出太多,只是這種愛太過飽和,達到一種窒息的程度,讓女兒感覺不配擁有這種母愛,沒變成父母想要的樣子。
可見,科技是把雙刃劍,主要還得看你如何使用。科技無罪,不顧及人性,只會讓父母的愛失去核心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