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山東省衞生健康委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進展情況。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滿倩倩 濟南報道
清明假期第一天,4月3日上午,山東省衞生健康委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進展情況。
會上,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首席專家、免疫預防管理所所長張麗介紹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的相關情況。
指南根據最新研究實踐,對目前我國新冠疫苗接種要求進行了調整,主要變化包括以下幾點:一是調整了兩劑次的時間間隔。目前山東省使用新冠疫苗均為滅活疫苗,分別由兩個企業生產,全程均為兩劑次,兩劑次間隔分別為2-4周和3-4周。指南發佈後,滅活疫苗兩劑次間隔統一調整為大於等於3周,要求第2劑應在第1劑後8周內儘早完成接種。
二是明確了新冠疫苗的補種原則。指南要求,如果沒能及時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要儘早補種;即使第2劑延遲接種的時間比較長,也僅需補種未接種的劑次,無需重頭開始接種。
三是提出了60歲及以上和18歲以下人羣的接種建議。指南指出,60歲及以上人羣為感染新冠病毒後的重症、死亡高風險人羣,建議其接種新冠疫苗;目前暫不推薦18歲以下人羣接種新冠疫苗。
四是提出了特殊人羣新冠疫苗接種建議。根據指南,健康狀況穩定,藥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不作為新冠疫苗接種禁忌人羣;如果在懷孕或在未知懷孕情況下接種了疫苗,不推薦僅因接種新冠疫苗而終止妊娠;哺乳期婦女,如果有較高的新冠病毒感染風險,建議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後可繼續母乳餵養。免疫功能受損人羣可接種新冠滅活疫苗。
五是明確了不同企業疫苗的替代原則。指南建議現階段用同一企業的疫苗完成接種,如遇受種者異地接種等特殊情況,無法用同一企業疫苗完成接種,可採用相同種類的其他企業的疫苗完成接種。
張麗介紹,“目前,山東省已對各級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相關人員開展了指南的技術培訓,同時根據指南修訂了我省新冠疫苗接種的知情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