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最強大之處不是擁有了什麼,而是懂不懂捨得的學問。畢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顧及到每一件事。
只有懂得拿捏生命的輕重,對自己至關緊要的事物上心,將那些不屬於自己的物品拋棄,生命才會更有意義。而這兩樣東西不管我們身處何處,都是應該主動放棄的。
一、放下對自己的成見
很多人終其一生都無法獲得幸福,是因為他們自己不放過自己。一位偉人曾説過,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痛苦,除了生病以外,都是個體自我價值觀所帶來的。
生活在羣體中,從一生下來,我們的參照物就是同輩,但小孩子的痛苦是最少的,他們最多會為了吃不飽而哭泣,很少為了繁瑣的事物煩惱。
所以人們常説,小孩子是沒有煩惱的。可為何人成長之後,會擁有那麼多不快樂呢?
曾經有一個寓言,講的是一羣人看到一座豪宅,恢宏壯闊、奢華無比。他們中,有的人選擇登門拜訪,詢問房主的建房心得,並獲得了房主的賞識;
也有一些人,總認為房子中住的人一定是不正義的,於是他們越想越氣,最後用一把火燒掉了美麗的房屋,以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其實,這些人是不快樂的,他們也並非真的如此正義。只是因為對自己飽含太多的成見,整日都活在與他人的比較之中。
小時候,喜歡跟同齡的孩子比成績、比誰的玩具更好、比誰的父母更愛自己,漸漸地,長大了,便喜歡比較誰的工作更有地位,誰的工資更高。
比贏了便在內心沾沾自喜,沒比過便自己懲罰自己。這些無畏的比較是最累人的,因為一山總比一山高。
當你認為自己已經站上了很高的人生點時,總會有人更優勝於你,而那些在你之後的人未必沒有機會有一天超越你。
所以,在主動去比較的那一刻,我們便已經是輸家了,忘記了自己本該有的生活。少活在他人的目光中,多多注意自身發展,跟自己比才是最有意義的。
人無完人,那些再光鮮亮麗的人背後都有着狼狽不堪的一面,只是大多數人只願意將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現在大眾面前罷了。
比起在意旁人的話語,用盡全身力氣只為獲得別人的一句好,忘記取悦自己是悲哀的。
並不是每個人都必須要成為冠軍,你也可以在自己喜歡的領域做到熠熠發光。
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而一千個人也有一個種價值評判標準,難道為了千種價值觀去迎合他們每一個人嗎?
這樣的活法太累了,也很難做到,所以,最快樂的還是學着做自己,允許自己有犯錯的空間,放下那些別人帶給自己的枷鎖,拒絕標籤化,學着接納每一面的自己。
人生的終極目標並不是做一個頂流人物,而是學着去挖掘更多面的自己,看到自己的閃光點,也接受不完美的自己。
二、去情緒化
衝動是魔鬼這件事,在現實生活中得到了充分印證,畢竟當個體沉浸在情緒化過程中時,一定是主觀思維大於理性判斷的。
在情緒中時,我們總是會做出很多讓自己悔恨的事件,有些可以通過後期的努力補救,而有些則再也無法彌補。
悲傷使人消極,憤怒使人丟失自我,而嫉妒使人暴露出人性中最卑劣的一面。
我們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負面情緒,不滿、緊張、焦慮更是成為了當代人的通病。
很多人處理情緒的辦法都是直接發泄,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找準發泄點,而是找一個能夠包容自己的槍口。
很多人平日裏在工作崗位上受了氣,內心的憤怒無法對着領導發泄,於是只能將滿腔的脾氣帶回家中,對着最親的人發火。
這樣的方式最後傷害的是最愛你的人,他們是無辜者,因為愛你,所以必須做到無條件接受你的壞脾氣,這是錯誤的認知。
因此,在人際交往中,我們會帶有許多不切實際的幻想,對親人進行不應該的道德綁架。
一個真正內心強大的人更是一個情緒管理大師,他們懂得如何調節自己,放棄那些生活中會擾亂自己節奏的壞情緒。
- The End -
作者 | 湯米
參考資料:《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